避免利润总额与账面存在差异!
最近的申报季中,不少学员遇到预缴所得税表中的利润总额与账面数据不符的情况,导致困惑不解。
一般来说,企业的所得税预缴申报过程相当简便,在财务报表提交后系统会自动提取数据。
当系统无法自动生成数据时,如何填写?
虽然并不复杂,但在此我们仍需强调以下重点: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中的“利润总额”是否等于“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
我们要明确,预缴申报表上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与利润表上的相应数字并非相同。
请勿将营业外收入或额外支出等数据纳入预缴申报表中的“营业收入”。
预缴申报表中的“营业收入”应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不包括营业外收入。请勿将利润表中的“营业外收入”等损益类科目数据加总后填入预缴申报表中的“营业收入”行次。
同样,预缴申报表中的“营业成本”应为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之和,不包括营业外支出和三项期间费用;
请勿将利润表中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等损益类科目数据加总后,填入预缴申报表中的“营业成本”行次。
预缴申报表中的第 3 行“利润总额”并不等于第 1 行“营业收入”减去第 2 行“营业成本”。
请注意: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不存在表内计算关系;
“利润总额”数据应与利润表中的金额一致(请填入根据账面计算出的利润金额,该表中的利润并非根据表中收入减去成本计算而来)。这是因为预缴申报表上的利润是直接从账面抄录的,而不是在申报表中现场计算得出的。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利润总额≠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也就是说,这里的利润总额与第 1 行的营业收入和第 2 行的营业成本没有必然的勾稽关系;
请勿将利润总额等同于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当您发现计算出的利润总额与报表数据不请勿急于修改营业成本。
这种做法只会让情况变得更加混乱,我们要做的是确保准确性,而不是胡乱修改。
请务必注意本年累计栏:填写的信息均为本年累计数。例如,第一季度填写 1-3 月的累计数,第二季度填写 1-6 月的累计数。
简而言之,填写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时,只需将账面数据原原本本地抄录到申报表上,无需自行为所欲为地进行加减乘除。这样既简单又准确,是我们希望达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