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是感觉的简称,而感觉源于我们与世界的互动,没有互动就不会产生感觉。我们所感知到的世界,其实就存在于我们的感觉之中。换句话说,存在的本身就是以我们的感觉为前提的,我们自始至终都处于“感”的状态之中。
那么,究竟是世界被我们感知,还是我们感知出一个世界?是存在被我们感知,还是存在本身就是感知?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存在被感知是一种主观认识,而存在即感知则是不争的事实。存在的本身就是被感知到的内容,它以“感”为基础。而“知”则更不必怀疑,它是由“感”衍生而来的。当我们感知到的信息经过意识的加工处理,就形成了“知”。
既然我们已经明白存在源于感知,那么再去纠结“存在是什么”,“世界是什么”,“我们是什么”这类问题,还有意义吗? 一切皆是感知的产物:存在是感知的存在,世界是感知的世界,我们是我们感知到的我们。
那么,“感知”本身又是什么?我们能否真正认识它? 这就好比我们试图认识自己一样。我们通常将感知理解为接收客观世界信息的方式,但我们所谓的“客观世界”难道不也是由我们感知构建的吗? 我们将自己感知到的世界视为理所当然、无根之源,却忽视了世界本就是感知呈现这一事实。我们声称世界先于我们而存在,但这“先于我们而存在”的不正是我们的感知本身吗?
我们无时无刻不在感知着,无论感知到的内容多么不可思议,感知这一事实都不会改变。认为存在独立于感知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它直接否定了我们自身的存在 — 只有当我们不存在时,才无需感知。
“感”本应大于“知”,但我们将存在视为与“感”无关,从而导致“感”小于“知”。这等于否定了“感”的作用,认为我们感知到的都不算数,只有知道的才算数。我们感知到的就是客观世界,但客观世界真的是我们感知到的吗? 我们之所以认为存在是客观的,是因为我们不知道存在的本质,而我们感知到的存在不可能与“感”无关。
我们一直误以为“感”源于物质,“知”源于“感”。在物质世界中,“知”似乎比“感”更高级,范围更广,“知”是“感”的进化形式,是“感”的综合体。 这其实是一个巨大的误解。 “感”远远大于我们所“知”,我们的存在范围取决于我们感知的范围 — 我们能感知多远,存在就有多远。而“知”始终局限于我们感知的范围之内,我们能知道的,必然是我们可以感知到的,不可能存在无法被感知却能被我们知道的事物。 即使是想象中的天堂和地狱,也都是以现实世界为基础,如果没有现实世界,没有我们感知到的一切,我们又如何去“知”,如何去“思”呢?
难怪苏格拉底会说:“我唯一知道的就是我一无所知”。 我们将无知建立在“感” 的前提下,将“感”建立在“知”的前提下,最终都只能感知到自己的无知。 我们认为,“感”之前的未知世界并非不存在,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但“不知道”就能说它不存在吗?不能。而那个未知的世界,正是我们所说的“客观世界”。 按照这种逻辑思考下去,最终只会陷入“不可知”的死胡同。 这种思维方式的唯一结果就是“不可知”,这实在令人沮丧。明明存在着那么多事物,却都变成了“不可知”。我们穷尽心思想要揭开不可知的面纱,但我们的逻辑一遇到“不可知”就停滞不前了,因为我们不知道“可知”的最终会不会是“不可知”的真相。(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