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仓库的管理工作规范化,保障资产物资的完好,结合本仓库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仓库管理工作的职能
(1)负责物资出库与入库。
(2)负责物资的保管。
(3)开展相应防范工作,确保物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
第二章 入库管理
第三条 业务人员采购的物资,保管人员应仔细核对数量、名称与货单的一致性;如出现不一致情形,应如实反映入库手续。
第四条 在物资验收阶段发现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符之处,保管人员有权拒收,并根据情况向主管人员报告处理。
第三章 出库管理
第五条 对于缺少必要手续的提货,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根据情况向主管人员报告。
第四章 物资保管
第六条 仓库保管员应及时登记货物品类明细,做到当日结算,保证帐目相符,帐物相符。
第七条 每月月末前,保管人员应汇总当月的各种物资,并填报报表给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 每月月末盘点对账,发现盈余、短少、损坏等情况,需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及时报告主管人员。
第九条 做好仓库与运输的衔接,在保证物资供应、合理库存的前提下,尽量缩减库存量,并对物资充分利用提出建议。
第十条 依据物资种类特性和仓库条件,合理摆放物资,确保出/入库和盘存的便利。
第十一条 易燃、易爆、毒性物质应由专人管理,并设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 建立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安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切实保障仓库和物资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 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须做到三项“检查”,保证资产物资的完整。
(1)上班前检查仓库门禁是否有异常,物资是否有丢失。
(2)下班前检查门窗是否关闭,电源是否切断,是否有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放,保存是否妥善。
第十五条 遵守仓库保管纪律。
(1)禁止在仓库内吸烟。
(2)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禁止涂改账目。
(4)禁止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禁止在仓库存放私人用品。
(6)禁止在仓库内闲谈,打闹。
(7)禁止随意使用消防设备。
(8)禁止乱接电源,临时用电,临时照明。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仓库管理人员制定,呈报上级领导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为加强学校仓库物品管理工作,提高利用率和节约性,特制定如下制度。
1、库存材料的保管应做到规范化、条理化、摆放有序、零整分开、帐物对齐、便于清点。
2、材料(物资)入库需履行验收入库手续。对入库材料,保管员应认真核对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发现与材料(物资)采购要求不符的,质量不合格的,可不受理,采购员购入材料、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经领导审批后方可向财审处报账。
3、仓库领用凭领料单:(领料单一式三联,分别为:领料部门、仓库留存、财审处记账)
① 行政仓库物品领用:领料单需经领料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后勤管理处审核签名后方可发放。
② 食堂仓库物品领用:领料单需经承包人或承包人授权的领料人签字,经后勤管理处膳食负责人或膳食管理员签字后方可发放。
③ 教学实习仓库物品领用:领料单需经各系负责人签字。
4、领料人未经保管员同意不得进入库房,只能在仓库外等待发料,仓库内禁止吸烟。
5、仓库材料按品种登记入帐,领取材料凭证,要按内容填写齐全:帐卡及凭证的保管、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6、保管员在接收和开始使用帐卡时,要在启用页上签字,注明启用日期,帐卡交接须由经手人和监交人签名、盖章。
7、仓库管理员每月将库房材料的进出数量及库存数量、金额,分部门、分类汇总后于当月25号报后勤管理处和财审处记账。
8、报损、报废、调出校外的物资,应办理审批手续,填制《报审、报废申请单》经相关部门论证,领导审批后,报财审处处理有关帐户,调出校外的处理物资,统一到财审处交款后,由后勤管理处开具出门证明。
9、仓库每半年核对一次帐物,与财审处对帐一次,每年年底放假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对盘盈盘亏物资,由后勤管理处报经主管校长批准,经财审处签字后调整有关帐卡。
10、因保管不善和责任心不强而造成货亏、货损、腐烂、霉变、被偷、被盗的物品,按损失的物品原价赔偿,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分。
11、不准偷、拿、吃库房物品,不得贪小便宜和私自使用,更不能以领取物品为名,占为己用,违者按物品5倍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校纪处分。
12、加强防火、防毒安全意识,对一些易燃、有毒物品应妥善放置,若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火灾或中毒,仓库保管员要负全部责任,并按防火防毒安全条例处理。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