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过去十年,商品品类并未发生太大改变,而售卖方式却截然不同。十年前备受质疑,十年后质疑声依然不绝于耳。彼时无须辩解,只需满足网购人群对价格和服务的诉求即可;现如今,回应略显疲软,只能通过实践来检验 O2O 是否能成为一种商业模式。两万元不足以支撑这种论断,或许只有达到 2000 万甚至 2 亿才具说服力。但无论如何,这都是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开端。
那么,成为 O2O 商业模式需要哪些条件?
必须具备线上商城(或平台上的网店)和线下实体店(可以独立或开设在商业地产内),且线上商城和实体店均可正常售卖商品或服务。在此基础上,需要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同价,二是库存同步。
首先是同价:在 O2O 的线上价格体系中,价格设定和调整均已电子化。这种电子化的优势在于价格调整十分便捷,包括价格的审批权限设置与审批流程,实现全程电子化。整个价格设定和调整过程透明可控,且可追溯。这方面相比线下模式,领先了一个世纪。线下价格调整体系受到“价签”及其对应的 ERP 系统的限制,一方面无法即时大批量调价,另一方面无法在系统中快速体现,更不能可视化展现,只能通过 SKU 码单一识别。要实现线上线下(020)的同价,线下必须更换为“电子价签”,同时更换或对接电商的 ERP 系统,实现价格的同步设定和更改。如果按每个电子价签 0.2 元计算,每家店 10 万个 SKU,共计 1000 家店,那么成本为 0.210 万~1000=2000 万元。这仅是价签的固定成本(这个成本还有可能进一步降低),而价签的更换成本和维护成本尚未计入。这也解释了为何电子价签在全世界范围内难以快速推进实施的原因。
如果这是一家零售商,那么同价策略需要品牌商配合进行。如何对接品牌商线下的 ERP 系统、线上的网店后台,以及设定好审批权限,便成为十分复杂的问题。如果还涉及到采购商品(零售商定价权限高)和商家入驻开店商品(零售商无定价权限),以及零售商定价权限低,同价的问题就会变得异常复杂。
其次是库存同步:这方面首先涉及到线上的实体店、零售商仓库、品牌商仓库三个实体,其次就是品牌商的多渠道库存管理。这些渠道包括商业地产零售商的实体店、独立的品牌专卖实体店、加盟的品牌商实体店(含独立和商业地产零售商内开的店);还有网上的零售商平台、第三方开店的平台、闪购团购等供货平台,这些构成了多维的库存矩阵。这个库存矩阵又分布在多个系统中进行库存管理。而且,零售商、网络第三方平台、品牌商在管理库存的系统无法统一。在这种情况下,要实现 O2O 的库存同步,似乎和“维护世界和平”的难度不分上下。
同价和库存同步这两个方面是商业模式是否成立最基础的两件事情。如果这两件事无法通过系统、流程和制度在零售商、网络平台、品牌商和消费者四者之间打通,消费者就很难进入到这个 O2O 的闭环商业模式中。那么,线上和线下的销售仍将被割裂。而在线上零售商疯狂的营销创新和联动式价格战的推动下,消费迁移已成必然趋势。这个趋势的发展让实体店不堪运营成本的重负,在达成同价和库存同步之前就开始大范围关店,因为对于许多品类来说,体验并非必经环节。
O2O 的商业模式在退换货方面进行创新。实体店和网上商城要执行相同的退换货政策,且同样便捷快速。对于实体店而言,是否可以就近原则到消费者家中取货完成退换货至关重要。这涉及到实体店店员职能的转变,以及相应成本的上升。以销售额为 KPI 考核的实体店店员成为售后服务人员,无论是从激励机制还是职能调整方面,都将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成本投入。而对于纯电商来说,快递人员的职责非常明确且单一,除了送货外还可以上门取货,无论是取要送的货还是退换的货,流程和激励机制都可以满足。无论是哪种方式,对于纯电商公司都更有利。那么,在退换货环节,线上的 O 已经占据明显优势,特别是对于自建物流的大型纯电商平台来说。一方面服务于已购买的消费者,另一方面也在服务潜在的有快递需求的顾客(如果上门退换货取件满意,自己或所任职的公司有快递要发,自然会首选该电商快递服务)。
而线下实体店在这个职能的调整并非一蹴而就,在没有实现之前,依然存在实体店销量下滑、成本进一步上升之后关店的可能,因为电商的份额正在快速增长。
一旦这两个核心原因导致实体店无法融入线上的体系中,成为提供服务的一部分,那么 O2O 的闭环就无法形成。闭环无法形成,商业模式就难以成立。
在 O2O 商业模式无法成立的情况下,O2O 作为一种营销方式是不错的选择。但这只是为了争取实体店进行以上进化的时间,毕竟“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电商与实体拼“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