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企业中,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为了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并规范人才的选拔与培养,特制定一套详尽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在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方面的竞争力。
第一条
依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为了保证工资定级的公正与透明,同时吸引外部优质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中层以下所有员工。中层以上(含中层)人员的级别由公司领导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第三条
根据公司现有岗位体系,中层以下(含中层)职级分为四个级别:部长、副部长、主管级及职员级,每个级别又细分为3至4个档位,以便于更细致地进行评定。
第四条
各类人员的定级原则如下:
(一)应届毕业人员的职级确定:
1、实习生和未毕业的学生不参与职级评定;
2、应届本科生在试用期转正后,将进入职员级一档,并需在该职级工作至少六个月,方可参与职级晋升;
3、应届硕士生若无相关工作经验,试用期满后可依据能力进入职员级二档,并需在该职级工作至少六个月,才能评定上一职级;
4、应届硕士生如有相关工作经验且能力符合要求,则可直接进入职员级三档;
5、博士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将被视为特殊人才,由公司领导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级别评定。
(二)经验型人才的职级确定:
可根据学历、工作经历、原单位职级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岗位职级和薪资(详见相关表格)。
以上定级条件中的“相关工作经验”包括:
1、岗位相关:具备本岗位的工作经历,能够熟练掌握工作流程、职责及达成的标准;
2、行业相关:具有公司所在行业或相关行业的工作经历,熟悉行业特点,了解本岗位的基本操作流程。
(三)特需人才的定级:
特需人才是指公司急需的或特别优秀的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此类人才的职级评定需经过特定的审批流程,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向公司领导申报,待审批通过。
第五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完善的职业发展通道。通过教育培训、绩效考核、岗位轮换与干部储备等机制,公司为员工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提升其综合能力。每年考核达标的优秀员工,其工资可晋升一个级别。
第六条
公司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与技能:
1、在职期间若通过硕士研究生考试并顺利毕业,且在半年工作考察中表现出色的员工,可由直属上级提议,经公司审核后可上调一级工资;
2、若在职期间通过与工作相关的高级管理或高级技术职称考试,并能对工作带来实际改善的员工,同样可以由直接领导提议,审核后上调一级工资。
第七条
本标准未尽事宜,需参照公司其他相关文件执行。本标准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