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上购物的日益普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购买衣物时面临着商家推出的“超长预售”模式。许多商家宣称需要数周甚至一个月的时间来备货发货,这种现象让不少消费者感到困扰。比如,明明是买了夏季的轻薄衣物,却得等到入秋才收到;又比如,秋天购买的厚重羊毛大衣,等到冬季穿上羽绒服时才到手,结果只能束之高阁,放进衣柜里堆积。
这种“超长预售”模式近几年在电商平台上频频出现,引发了大量消费者的抱怨。像市民小张就曾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她购买了一件预售期为7天的衣服,但实际发货时间拖延了将近半个月,商家告知她,由于订单量巨大,生产进度赶不上,所以无法按时发货。更让小张生气的是,商家表示,衣物已在赶制中,因此不接受退货。面对这种情况,消费者应如权?商家在预售期间的行为是否合法呢?
鞍山市中级法院民事一庭的李夏莹法官对此进行了详细解答。她表示,网购交易本质上是买卖合同关系,至于预售期的长短,法律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只要商家在交易时明确告知消费者预售期,且该信息得到了买家的确认,那么无论预售期是几天还是几个月,都属于合法行为。
如果商家在买家付款后才告知预售期,或是在规定的发货时间后依然没有发货,甚至超出原定的预售期限,消费者就有理由怀疑商家可能存在消费欺诈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不仅有权要求商家退款,还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比如虚假宣传、故意隐瞒信息或未履行发货承诺,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支付三倍的赔偿金,且即使补偿金额低于500元的,消费者也可以要求最低500元的赔偿。
如果预售商品未能按时发货,消费者还可以依据《民》要求商家赔偿因延迟发货而造成的损失。如果商家明知商品缺货,却虚假宣传有货,诱导消费者下单,这不仅构成违约,还构成了消费欺诈行为,商家要承担相应的三倍赔偿责任。
李法官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网购预售商品时,应尽量选择信誉好、平台正规商家。消费者在购买时要充分了解商品的详细信息,多做对比,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包括商品宣传图、订单信息、聊天记录以及物流单号等。如果遇到商家违约或欺诈的情况,消费者应及时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