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原则最早由马里兰大学的管理学和心理学教授洛克提出,是绩效考核中衡量个人目标达成情况的重要方法。为了确保每个目标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ART法则为我们提供了清晰的指导。制定个人目标时,应该依据这个法则来检查目标的合理性。
ART是五个英文单词的首字母缩写,分别代表:Specific(具体明确)、Measurable(可衡量)、Attainable(可达成)、Relevant(相关性强)和Time-bound(有时间限制)。
S代表目标要具体。这意味着目标的表述应该明确、清晰,避免含糊不清。例如,“提升销售业绩”这一目标就过于笼统,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理解。一个更好的目标应该是“与上个月相比,销售业绩提升30%”。这样一来,目标既明确又具有可操作性,大家对目标的理解会统一。
M强调目标要具有可衡量性。一个目标只有能够量化,才能有效评估是否达成。比如,如果设定一个“提高学习时间10%”的目标,但从未记录过自己的学习时间,那就无法判断自己是否完成了这个目标。目标设定时必须确保其数据能够被和衡量。
第三,A代表目标应该是可实现的。设定目标时必须考虑现实情况和可操作性。例如,假设一家公司目前的产品良品率是80%,如果突然设定目标要达到100%,这个目标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目标的制定要结合行业标准和自身条件,确保目标是能够实现的。
第四,R表示目标需要与个人的工作内容紧密相关。如果你负责技术研发,就不应当设定销售方面的目标。目标应当与个人的职责范围紧密结合,只有这样,目标才能有效推动个人及团队的发展。
T要求目标有明确的时间限制。每个目标都应该规定完成的具体时间,这样才有紧迫感。例如,“提高销售额30%”是一个明确的目标,但如果没有规定时间,没人会知道何时要达成这个目标。时间的限定可以是1个月、3个月,甚至是一年,目标的时间框架要清晰而有实际操作性。
那么,遵循ART原则的目标一定就完美无缺了吗?理论上,确实如此,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目标的可达成性仍然是一个难题。比如,有人可能会设定一个“本月销售额提升50%”的目标,这个目标在表面上看似具体、可衡量、有时间限制,并且与岗位相关性强。但关键问题是,这个目标是否现实?如果这个目标由上级设定,员工可能会认为其过于苛刻;反之,如果员工自己设定,管理者可能又觉得目标不切实际。设定目标的过程往往需要管理者与员工的共同参与。上级需要帮助员工设定目标,并且协助将大目标拆解成小步骤,确保目标的可操作性。
目标的设定应该与上级的KPI(关键绩效指标)或OKR(目标与关键成果)保持一致。这是因为每个人的工作目标最终都是为了服务于公司的整体战略。如果个人的目标与上级的KPI或OKR紧密相连,团队才能确保齐心协力,最终实现公司更宏大的目标。从这个角度来看,目标不仅仅是上级安排给下属的任务,而是需要管理者与员工共同参与制定的。在此过程中,管理者不仅要帮助员工设定合理的目标,还应支持员工实现这些目标,最终实现双赢的局面。毕竟,帮助员工成功,也就是帮助自己成功。
设定绩效目标的真正意义就在于,既要关注目标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也要确保目标的达成能够促进团队和公司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