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销售工作,确保销售目标的实现,并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对销售人员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
第二条 本公司所有销售人员的管理,除非另有特别规定,均应依据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 销售人员在执行销售工作时,必须遵循以下行为规范:
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态度,待人接物要礼貌、热情,始终展现出专业的形象;
严格遵守公司关于经营、产品价格、折扣、促销方案以及奖励等商业,不得;
禁止诱导客户采取不正当的付款方式或过度透支。
第四条 除常规销售任务外,销售人员还应承担以下责任:
向客户详细说明产品的用途、使用注意事项及相关操作;
解答客户对产品性能、规格等方面的疑问;
处理客户在产品使用过程中遇到的质量问题;
与经销商合作,收集并整理以下信息,并报送上级主管:
客户对产品质量的反馈;
客户对价格的看法;
用户的需求量及市场趋势;
对竞争品牌的评价及市场销量;
竞争对手的动向及信誉情况;
新产品市场反馈;
定期检查经销商的库存情况、货款回收情况及其他经营状况;
跟进客户订货的进度,确保订单的顺利完成;
提出改进产品质量、销售方式及定价策略的意见;
处理退货问题。
第五条 销售人员应依照公司《员工管理办法》进行日常考勤,并完成相关出勤记录。
第二章 销售管理
第六条 各销售部门需根据市场需求对区域进行合理划分,并指定专人负责各自区域内的客户开发、销售推广及货款回收等工作。
第七条 一经售出的商品原则上不得退货,也不得以退货抵消已收的货款;对于因质量问题而变质的商品,可以按照公司规定办理退货。
第八条 销售部门负责人需与销售人员一起,共同承担客户信用的评估与监督责任。
第九条 销售人员应根据公司年度销售目标,制定个人的销售计划,并每月制定具体的销售目标,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十条 公司市场营销或企划部门应为销售人员提供“客户管理卡”和“新老客户状况调查表”,以帮助其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销售人员应将固定客户的详细信息记录在“客户管理卡”及“客户名册”中,以便公司高层及营销部门及时了解客户情况,确保销售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 每个月底,销售人员需提前向上级提交下个月的客户拜访计划,进行审核。
第十 在客户拜访过程中,销售人员应做好前期准备与后续跟进:
拜访前的准备工作:
提前与客户确认拜访时间及事项;
明确拜访的对象与目标;
确认拜访所需携带的资料和物品。
拜访后的跟进:
每次拜访结束后,销售人员需在当日填写详细的客户拜访报告,并提交给部门主管;
对于拜访中承诺的事项或后续需要处理的任务,销售人员应尽快落实并追踪进展;
将新开发的及时录入客户,保持的更新。
第十四条 公司收款主要通过汇款方式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收取现金或票据,销售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客户付款后,销售人员应在当天将款项交给财务部门;
禁止挪用货款;
不得将收到的货款以其他支票抵扣;
不得用不同客户的支票抵消货款;
如果产品出现变质问题,允许进行调换,但不得以退货来抵消货款。
第十五条 销售人员有责任帮助解决经销商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促进各方的合作。如遇无法解决的问题,需及时上报给公司相关主管处理。
第三章 薪资待遇
第十六条 销售人员的薪资结构包括底薪和业务提成两部分,具体发放金额为:月薪 = 底薪 + 补贴 + 业务提成。
第十七条 销售人员的底薪为每月2000元,业务提成按每单交易额的4%计算。
第十八条 月薪发放时间为每月1日。如果遇到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或推迟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第十九条 销售人员的业绩指标如下:
销售人员在试用期期间,每月需完成至少1万元的基本销售任务。完成任务后发放全额底薪;如未达标,仅发放80%的底薪;
若销售人员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公司设定的销售任务,公司有权解除其聘用协议。
第二十条 销售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支出报销,但需提前提交预算并经批准。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市场营销部门所有。
第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