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与业务的整合对接
今天,我们来探讨在财务与业务一体化对接过程中,如何处理一些典型的业务问题,首先从销售成本的结转谈起。
根据会计准则中的收入与成本配比原则,企业在确认收入的必须结转相应的成本。这样,利润表中才能显示出收入、成本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润。在T家的进销存系统中,每一次销售行为通常会涉及两个关键因素:收入和成本,当然还有应收款项。假设某次销售中,商品的售价是1000元(不含税),税率为13%,而成本是600元。根据这一情况,系统需要生成两张凭证:一张是确认收入的凭证,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1100.3元,贷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中的销项税额130元;另外一张凭证是确认成本,借“销售成本”600元,贷“库存商品”600元。
从会计准则的角度来看,这种处理方法无可厚非,但也引发了两个关键问题:第一,销售成本是如何计算的?第二,如何在软件中自动生成这些凭证?
谈谈销售成本的计算。成本的计算离不开一个关键理论——计价方式。所谓计价方式,就是在存货出库时,按照什么标准来确定出库商品的成本。根据2007年企业会计准则和2013年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可以选择四种计价方式:全价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先进先出法(FIFO)和个别计价法。这四种计价方式都已被T加软件预设,并且在实施过程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建议大家在没有特殊需求的情况下,选择移动平均法进行处理。具体而言,移动平均法计算出库成本时,每次出库都会根据当前结存单价来计算。例如,假设A商品期初结存为5件,单价为5元,总金额为25元。如果在本期采购了10件,单价为5.5元,总金额为55元。结存数量变为15件,总金额为80元,结存单价为5.33元。如果随后有销售,假设销售了4件,那么出库成本就是4件乘以5.33元,得到21.32元,剩余结存数量和金额也相应调整。后续采购的单价和数量会影响结存单价,而计算方式则根据这一单价来处理。大家可以通过查阅资料,进一步了解其他计价方式的细节。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如何在T加软件中生成凭证。每一次销售行为都会涉及到两个单据:一是“销货单”,用于确认收入;二是“销售出库单”,用于结转成本。具体来说,在总账中的科目设置中,需要配置相关科目,如应收账款、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等收入确认的科目,以及存货和主营业务成本等与成本结转相关的科目。在设置完这些科目后,系统会根据预设自动生成相应的凭证。比如,假设某公司选择了移动平均法进行库存成本计算,并且当前的出库成本为120元。如果公司选择分开流程,那么销售出库单和销货单会分别生成对应的凭证:销货单确认收入,销售出库单确认成本。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使用T加软件的普及版或者标准版时,如果选择了合并流程,系统并不会单独生成销售出库单。所有操作会集中在“销货单”中,系统也不会自动生成结转成本的凭证。用户需要在总账中手动确认销售成本。这时,可以通过“结转销售成本”菜单,手动生成成本凭证。大家需要特别留意这一点,以免在操作时出现遗漏。
今天的内容就讲解到这里,谢谢大家的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