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实施定额成本控制的企业中,产品的实际成本通常由三部分构成:定额成本、定额差异和定额变动。其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产品实际成本 = 定额成本 + 定额差异 + 价格差异 + 定额变动
其中,定额差异指的是生产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各项费用与预设定额之间的差异。若实际支出超过定额成本,则表示存在超支,称为“不利差异”,通常用正数表示;若实际支出低于定额成本,则表示节约,称为“有利差异”,用负数表示。定额差异的计算不仅有助于得出产品的实际成本,更关键的是为产品成本的控制和绩效考核提供了重要依据。定额差异的计算需要对各个成本项目进行逐项分析。对于直接材料成本的定额差异,常见的计算方法有限额法、整批分割法和定期盘存法。
限额法:通过设定领料限额,要求在生产过程中按照限额领料。如果实际领料超出了定额,需要额外填写超额领料凭证,这部分超额领料就是不利差异。若限额领料单上有剩余,说明实际消耗低于定额,从而形成有利差异。
整批分割法:此方法将分割后的毛坯产品数量与定额消耗量相乘,得到预定的定额耗用量,再将其与实际消耗量进行对比,进而计算出定额差异。
定期盘存法:该方法是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对生产过程中剩余的材料进行盘点,然后根据材料的领用数量与盘存数量计算实际消耗量,并与定额消耗量进行比较,从而得出定额差异。
需要注意的是,直接材料的定额差异主要包括数量差异,而不包括价格差异,价格差异通常是单独列示的。对于直接工资差异,根据不同的工资支付形式,其计算方式也有所不同。在计件工资制度下,定额工资与实际支付工资之间的差异可以分为工时差异和工资率差异两类。工时差异是实际工时与定额工时之差乘以计划工资率得到的差额;工资率差异则是实际工资率与计划工资率之差乘以实际工时得出的差额。至于制造费用的定额差异,通常是将实际发生的费用与根据生产计划调整后的费用计划进行对比,从而计算得出。
在定额差异的分摊上,通常产成品和在产品会共同分担差异,分摊的比例一般是依据两者的定额成本比例来确定的。如果在某一月份,月末在产品的数量和完成度相对稳定,那么定额差异可大部分由当月的产成品承担。
月初定额变动的计算公式为:
月初定额变动 = (原定额 - 新定额) × 月初在产品中的变动定额零部件数量
如果发现原有的定额不合理,企业可以在月度内进行调整。这时,实际成本的计算基于变动前的原定额,而从调整开始则按新的定额进行计算。这意味着,变动后的产品要重新计算定额变动。具体的计算方式为:
月中定额变动的计算公式为:
月中定额变动 = (新定额 - 原定额) × 自变动日至月底变动定额的零部件数量
考虑到月初是按原定额计算产成品和月末在产品的定额成本,因此在下一个月,仍然需要根据月初的新定额重新计算定额变动。如果生产周期不足一个月,定额变动可以完全由当月完成的产品来承担;如果生产周期跨月,则定额变动的费用需要根据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的定额成本比例来分摊。
在实际的成本核算工作中,企业通常会通过成本计算单或产品成本明细账来进行记录和计算。具体的账单格式会根据企业的生产方式、产品种类以及零部件的数量等因素进行调整。通常,账单会包含月初在产品、当月生产成本、生产成本合计、差异分配率、当月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等栏目,并在每个栏目下分别列出定额成本、客额成本,并按成本项目详细列示相关数据以完成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