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什么我们称物品为“东西”,有一种在网络上流传的解释。其说法是:我们常说“买东西”,而不说“买南北”,因为南北象征着水火,而水火没有具体的形态,无法被承载;相反,东西则代表了金木,有实体可以载物。使用“东西”更符合购买物品的实际需求。
这一解释的最早来源可以追溯到清朝的《通俗编》一书。书中记载了一段对话,内容如下:
东西的由来
明朝崇祯皇帝(即陵)问辅臣周延儒,为什么市面上人们都说“买东西”,而很少提及“南北”?周延儒答道:“南方属火,北方属水。水火如夜晚敲门求水求火,常有人愿意给予,但并不需要交易。买卖时便约定只说‘东西’。” 陵听后表示赞同。这一解释虽然具有时代特点,但并没有足够的历史证据支持其完全准确。历史上,“东西”一词还曾指代一种古代酒器。《齐书》中的豫章王嶷传记曾提到:“上对嶷说,百年光阴岂能轻易获得,只能得到‘东西’一百。”这里的“东西”也指的是物品。
周延儒用五行之说解释了为什么我们购买的只能是“东西”而非“南北”。与现代流行的说法有所不同,水和火不需要通过交易来获得,因此不适合用来指代物品。
如果将购物称为“买东西南北”,似乎显得格外别扭,简化成“买东西”自然成为了更合适的用法。
现代的学者考证认为,“买东西”这一说法起源于明代中后期。也有一种说法认为,最初“买东西”可能指的是购买来自东洋和西洋的商品。
除了“东西”,古人还常用“物事”来称呼物品。这个词语在古典名著《水浒传》以及《红楼梦》中也有所出现。《水浒传》第二回中,提到史进与朱武等人往来时,常常送“物事”:“史进常与朱武等三人往来,不久王四就带着物事去山寨。”而在第二十一回中,也有类似的用法:“阿公,我有一件物事要取。”在《红楼梦》中,物事则指的是送给甄家娘子的礼物。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物事”曾是古人描述物品的另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