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全面解析
2020年6月12日,总署发布了2020年第75号公告,宣布自2020年7月1日起,开始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广州、宁波、厦门、郑州、深圳、黄埔等10个直属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这一的,标志着跨境电商在国内外贸易益重要的地位。紧接着,2020年8月13日,总署发布了92号公告,进一步扩展了跨境电商B2B出口的试点范围,自9月1日起,新增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地区。这一系列的实施,为跨境电商行业的蓬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概述
(一)跨境电商B2B出口的定义
跨境电商B2B出口(即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是指国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商品运输到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电商平成交易的业务模式。根据的要求,所有涉及跨境电商B2B出口的交易,必须同步传输相关的电子数据,以便对货物的流动进行有效监管。
(二)企业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的优势
跨境电商B2B出口不仅能够帮助企业拓展国际市场,还具有以下诸多优势:
线上渠道拓展市场: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能够直接接触到海外客户,开拓更多订单,提升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曝光度和竞争力。
产品定制化和智能化:借助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能够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定制化、个性化的产品研发,进而提升品牌价值,实现产业升级。
小订单、多批次的出口模式:与传统的大宗出口相比,跨境电商B2B业务采用“小订单、多批次”的模式,能够有效分散风险,降低企业面临的经营压力。
“无纸化”备案:通过海外仓库管理的企业可享受“无纸化”备案服务,减少了企业的行政负担,提升了运营效率。
优先查验:部分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可享受优先查验待遇,尤其是在天津进行的现场查验,有助于加快通关速度。
简化申报流程:单票金额低于5000元且不涉及退税的货物,企业可通过简化的6位税号申报流程进行报关,流程更加简便快捷。
退运优惠:因滞销或退货等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未拆封的商品可以免征进口关税和,灵活,帮助企业降低损失。
全国通关一体化:跨境电商B2B货物可以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转关方式,进一步节省时间和成本。
二、跨境电商B2B出口的申报要求
(一)申报模式
跨境电商B2B出口有两种主要的申报模式:
直接出口模式(监管方式代码9710):此模式下,国内企业与境外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进行交易,货物直接通过跨境物流出口至海外客户。
出口海外仓模式(监管方式代码9810):企业将货物通过跨境物流运输至海外仓,交易通过跨境电商平成后,货物从海外仓发运至最终消费者。
(二)申报流程
跨境电商B2B出口的申报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备案
企业从事跨境电商B2B出口时,首先需要在所在地办理备案手续。这适用于跨境电商平台、物流公司及参与该业务的其他境内企业。备案时,企业需根据自身的业务性质,在跨境电商企业类别中选择正确的类别进行勾选。
申报
报关单申报:当单票金额超过5000元币,或涉及到其他特殊要求(如、检验、税务等)时,企业需要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向提交相关申报数据及电子信息。
清单申报:若单票金额低于5000元币,且不涉及特殊、检验或税务,企业可选择通过跨境电商统一版系统进行申报,简化了申报流程。
退运
退运适用范围:对于因滞销、退货等原因,且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未拆封的商品,企业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等进口税费的。已征收的出口税款也可退还。
退运流程:如果货物因质量问题或规格不符,且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返回,企业需要向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确认后,不会征收进口关税和。
所需材料:退运时,企业需提供由主管税务出具的《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以及退运协议、商品申报清单或报关单等相关文件。
通过这一系列灵活的申报和退运,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不仅提高了企业的运营效率,也保障了出口贸易的规范化和便捷化。随着的进一步细化和实施,跨境电商B2B出口将迎来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帮助企业更好地融入全球供应链,拓展国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