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规范概述
本规范为混凝土结构设计的依据,旨在保证质量、安全、适用及经济。适用于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以及素混凝土结构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及特种混凝土结构的设计。
3. 结构设计内容
3.1 结构方案设计
1. 包括结构选型、构件布置及传力途径。
2. 考虑作用及作用效应分析。
3.2 极限状态设计
1. 包括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3.3 设计要求与方法
3.3.1 概率理论为基础的设计方法
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度,采用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3.3.2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
结构或结构构件应进行承载力计算,包括直接承受重复荷载的构件的疲劳验算,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应进行抗震承载力计算。
3.4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
根据结构的使用功能和外观要求,进行变形、拉应力、受力裂缝宽度及自振频率的验算。
其他要点
3.1.4 直接作用(荷载)应根据标准确定,作用应根据抗震设计规范确定。间接作用和偶然作用应根据相关标准或具体情况确定。
3.1.5 混凝土结构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标准的规定。对于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应提出相应的施工要求。
3.1.6 施工技术水平与条件
设计应考虑施工技术水平以及实际工程条件的可行性。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应在设计中明确提出相应的施工要求。
(本条规范已被新规范废止)
3.2 结构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应满足下列要求:选用合理的结构体系、构件形式和布置;结构的平、立面布置宜规则;传力途径应简捷、明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