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项税诠释:在税务范畴内,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之际,依照所达成交易额及预设税率进行核算并从购买方收取的款额,称之为销项税额。
其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1. 销售额的定义
销售额系指在人的应税销售行为中所获取的全部经济利益以及所伴随之费用总和,此款项包含除销项税额以外的所有收费。
2. 理解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顾名思义,是在价格之外另行收取的各种性质的费用。
当收取的价外费用及逾期包装物押金时,应视为含(以下简称含税)收益。在时,需将此等收益转换成不含税收益并并入销售额计算。
不含税销售额换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 (1 + 税率)。
下列项目不属于价外费用范畴:
案例一重述:
A公司于2006年对某客户销售产品并收取了包含在内的销售货款共计113万元。除此之外,A公司还收取了5万元的保险费作为销售该批产品的额外服务费。对此交易,在计算申报2006年度时,A公司报了13万元的销项税。
评价标准:
若不考虑其他因素,需评估A公司处理是否得当。
结论分析:
对于销售货物的同时代为办理保险并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并不属于价外费用范畴,因此不应纳入销售额以计算销项税。
案例二重述:
A公司在2003年6月对某客户销售电冰箱,不包含的销售金额为80万元。A公司还收取了为顾客代垫的运费10万元,并获得了承运方提供的。A公司以80万元(不含)加上代垫运费的合计数90万元作为不含的销售额来计算销项税。
评价及处理建议:
若不考虑其他条件,需判断A公司的处理是否恰当。如有不当之处,需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结论及处理意见:
①存在不当之处。
②处理意见:对于A公司代垫的运费10万元,由于它属于价外费用范畴,应当视为含税收入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后并入销售额进行计算。
注意事项:
在判断代垫运输费用是否属于价外费用时,需关注承运部门开具的对象以及人是否已将该转交给购买方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