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薪资与提成管理条例
一、宗旨:本制度以业绩为导向,遵循按劳分配原则,通过销售业绩和能力来提升个人收入水平,从而充分调动销售团队的积极性,实现更大的业绩增长。
二、适用范围:此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计算提成产品,非提成范围产品将另行制定奖励。
三、薪资构成:销售人员的薪资由底薪、绩效考核和销售提成三部分组成。
四、底薪设定及培训期规定:
销售人员需经过7天的培训期,期间不发放工资,但每天可获得50元的生活补助。试用期为一个月,统一工资为2500元。通过试用期后将进入正式工作期,以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为准。试用期不累计至正式入职时间。
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后,销售人员将享受绩效工资考核。
五、销售任务及提成比例:
每月初,销售管理人员将公布销售任务额。例如,试用期区域经理的首月任务为50,000元,而大区经理的首月任务为100,000元。正式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后的任务额将按50%计算。
提成制度如下:
1. 区域经理的提成将根据新开发客户100%的比例以及维护客户(新开发客户三个月以上)的50%比例进行结算。
2. 货款未完全回收前暂不结算,待货款全部回收后再进行结算。
3. 提成将根据完成销售任务的比例设定相应的百分比进行计算。
4. 具体的提成计算方法为:试用期销售提成=净销售额×销售提成百分比;正式期销售提成则根据新开发客户和维护客户的销售额以及设定的提成百分比进行计算,并加上绩效考核部分。
(此处可详细列出不同职位的销售提成比率)
六、销售招待费报销:
只有销售总监可以报销招待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招待的,销售人员可向销售总监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招待。但报销费用的50%将计入销售人员个人费用,在提成发放时扣除。
七、价格规范与低价高价销售:
业务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最低价范围销售产品。特殊情况下需低价销售的,必须向销售总监以上领导申请。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销售提成百分比。为维护价格体系和销售秩序,避免恶性竞争,高于公司规定售价的销售公司不予提倡。
八、非直接业绩岗位奖励:
对于如销售助理、前台等不能直接产生业绩的岗位,公司将在年终总体考核后给予一定的年终奖励。
九、销售激励制度:
为活跃业务员的竞争氛围,提高响应各种营销活动的积极性,设立四种销售激励方法。
包括月销售冠军奖、季度销售冠军奖、年度销售冠军奖等,奖金将在年底随最后一个月工资发放。未完成月销售任务的业务员不参与评奖。若发现虚假情况,将给予相关人员被奖励金额五倍的惩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十、实施及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实施。
十一、解释权:关于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销售部所有。
落款时间:20XX年XX月XX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实施以本公司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