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CY-FO条款:FO可解释为Free Out或Free Over board,即船公司不承担目的港卸船费用。这一条款常见于中东、西亚地区的偏远或小港口,如Haifa海发、Ashdod阿斯杜德(均为以色列港口)、Izmir伊兹密尔和Istanbul伊斯坦布尔(土耳其港口),Beirut贝鲁特(位于黎巴嫩)以及Benghazi班加西(港口,地处地中海西岸)。类似地,CY-TKL(即CY-TACKLE)和CY-Hook也表示船边交货,船公司同样不承担卸船费用。与CY-FO相似,但更多用于特定地区。
注:部分公司采用CY-LO条款(如H&T),尽管与CY-FO在本质上相似,只是称呼不同。对于某些货物,如散货以及需要目的港后拼柜的货物,其卸船费、码头费以及拆柜费等均由货方负责。
2. “双到付”指的是Forwarder支付给Carrier的O/F(海洋运费)和Shipper支付给Forwarder的O/F均为到付结算方式。而“一预一到”则相反,前者为预付款方式,后者为到付结算方式,但船公司通常不接受到付方式。
3. 对于危险品(DG或DC:Dangerous Cargo)运输,常常采用“现提”即船边交货方式,因许多码头不允许危险品在港内长时间停留。
4. 经由(Via)指货物运输途经某一地点或。例如:
① 通过巴拿马运河从Keelung运往NYK的货物。
② 货物从上海经由洛杉矶运至底特律(内陆城市)。
③ 货物通过陆桥运输并保税从深圳运至西雅图后,再经由陆桥运输至波士顿(东海岸城市)。
④ 货物从黄浦江出发,经由OCP运输条款运至达拉斯(内陆城市)。
⑤ 货物经由运至纽约的太平洋沿岸港口。
5. 涉及转口或过境货物的概念:当货物自输出国运往输入国时需经过第三国,对该第三国而言即为过境或转口货物。这些货物通常在第三国卸下后,按照核定的路线以保税方式运输至目的地。其中还涉及保税仓、保税运输以及保税货棚等概念。
6. “In transit to”条款指在不清关交税的情况下使货物继续运输,这需要B/L上显示相关条款以符合目的地的要求。例如,运往智利南美地区的Arica和Iquique的货物,若B/L上的收货人、通知方或交货地显示Bolivia(玻利维亚),则B/L上必须显示“In transit to Bolivia”。此条款的本意为“转运至”。
7. 地中海基本港口包括Milan米兰(意大利)、Barcelona巴塞罗那(西班牙)等港口,这些港口是地中海航线的重要节点。
8. 洗柜通常分为四种方式:化学清洗、清水洗、蒸汽清洗以及研磨清洗或砂洗。在分批出境核销时,需记录出境日期、出境数量及结存数量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