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来料质量管控 供应商来料要求规范

2024-12-1005:01:19创业资讯0

修订版:来料零件质检指引

一、宗旨:

本指引旨在确保通过标准化流程,对进料零件进行全面检验与评估,以满足产品品质的既定要求。

二、适用范围:

此质检指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进料零件的检验工作。

三、检验方式:

采用IQC的抽样检验方法,依据《品质抽样计划(GB2828-87)》进行常规一次抽样检测。品质量化标准遵循AQL(Ⅱ级水准)进行判定。

四、定义详述:

  • 严重缺陷(CR) - 指可能对使用者造成生命安全危害的缺陷,如可能导致燃烧、等安全性能问题,或者出现内外包装不符、外观严重瑕疵等情形。
  • 主要缺陷(MAJOR) - 由于作业人员的疏忽或器件损坏导致产品丧失基本功能或无法正常使用的缺陷。
  • 轻微缺陷(MINOR) - 指不影响产品性能、不阻碍产品使用寿命的小问题。

五、判定标准及处理措施:

  1. 全体员工需积极配合并遵循此标准。
  2. 当产品定为NG时,IQC需向供应商发出《供应商产品不良报告书》,要求其按照《品质抽样计划(GB2828-87)》进行返工并回复。不合格的检验报告需立即转交给PMC及采购部门,以便及时跟进处理。
  3. 若公司生产急需使用该批物料,需由物控部门召开MRB会议,申请特殊采用。IQC在收到特殊采用申请单并确认各级主管签字后,可放行产品,并贴上特殊采用标签。

第五条补充说明:关于尘点、伤痕的不良情况,具体参见附表《照附表尘点、伤痕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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