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距离地面基准面2米及以上(含2米)的高处进行作业,只要有可能发生坠落,都应被视为高处作业。其常见类型包括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攀登与悬空作业、操作平台以及交叉作业等。
在施工现场进行高处作业时,需遵循以下基本规定:
一、在施工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详细制定并实施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这包括但不限于临边与洞口作业、攀登与悬空作业、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等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交底工作,并确保如实记录。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并经过专人检查。
三、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只有当验收合格后,才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过程可以分层或分阶段进行。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需包含下列要素:设施的搭建材料、设施结构、固定和连接方式,如防护栏杆的立杆、横杆及挡脚板的设置;悬空和攀登作业的上下通道和防护栏杆;操作平台的搭建;防护棚的设置;安全网的配置;设施的性能和质量;防火设施的配备;所用材料和配件的规格及材质;设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和连接情况。
四、确保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资料完备,这包括但不限于:
- 施工设计中的具体安全技术措施或施工方案;
-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产品合格证明;
- 安全防护设施的详细验收记录;
- 预埋件的隐蔽验收记录;
- 安全防护设施的变更记录及签证。
所有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都应按类别逐项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使用,并做好实录。
五、在开始高处作业前,需检查所有的安全标志、安全设施、工具、仪表、消防设备以及电气设施和设备,确保它们处于良好状态。
六、强化高处作业所用物料的管理,及时移除或采取固定措施处理所有可能坠落的物料。高处作业所使用的物料应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放入工具袋中;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保持清洁;拆卸下的物料应及时清理运走,禁止随意放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料时禁止抛掷。
七、设置消防器材并采取防火措施,特别是在使用安全网进行封闭的防护栏杆、防护棚及操作平台处。当进行焊接等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八、特殊气候条件下需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如在雨、雪、雾、强风等天气下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滑、防冻等措施,并清理作业面上的水、冰、雪和霜。当遇到六级以上强风、浓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禁止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需对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复后再使用。
九、若需临时拆除或改动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采取可靠的替代措施,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原状。
十、建立全面的安全防护设施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 一旦发现隐患,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十一、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应根据类别有针对性地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 夜间应增设红灯警示。
十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计和使用应遵循定型化、工具化的原则, 例如黑黄(或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的防护栏和黄(或红)色标示的盖件。
红白警示栏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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