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搅拌器之旋转轴部缺失防护装置。
参照标准:《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
其中规定:在设备运转或动力源突然中断时,若其紧固件或加工物料有松脱或飞甩之可能,则需采取防松脱措施,如设置防护罩或防护网等安全装置。对此情况,当前之搅拌器转动轴缺少之安全防护罩急需增添。
二、砂浆搅拌机电机轮部分无保护罩实施保护。
参照指引:《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 8196-2018)。
其第6.4.2条明确指出:对于如带轮、传动带等运动部件所产生之危险,应采取固定式或联锁活动式防护装置予以保护。对于轮的转动部位,目前未设有防护罩,应当立即实施保护措施。
三、输送机之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的缺失问题。
依据规范:《带式输送机 安全规范》(GB14784-2013)的4.1.5条款。
规定中指出:高速轴联轴器、低速轴联轴器等均需加装防护罩。当驱动装置位于地面或人员可接近的平台,且带速超过一定标准时,整个驱动装置区域应设不低于特定高度的护栏以作防护。现输送机的机械传动部位缺少的防护装置需尽快安装完善。
四、对于低矮处转动部分缺乏防护措施的问题。
依据《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的3.1.6条款规定:以操作人员之操作位置为基准,高度在2m以内的所有危险零、部件及部位均需设置防护装置。对于那些高度低于2m的转动部位,目前无任何防护罩,应立即按照规定设置相应的防护措施。
总结以上问题,所有设备的转动部分均需增设或完善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