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资产规模方面,对于小微工业企业,其总资产不超过三千万元;对于其他类型的小微企业,总资产则限定在千万元以下。
2. 在从业人数上,小微工业企业的员工数量不得超过百人,而其他小微企业的员工数则限定在八十人以内。
3. 税收标准上,小微企业的年度应所得额不得超过三十万元。
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实施企业所得税减免
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年应所得额不超过一百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部分,其应所得额将按照12.5%的比例减少后,再以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从2022年1月1日直到2024年12月31日,针对那些年应所得额在100万至300万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部分,将按减按25%后的应所得额计税,仍以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地方“六税两费”减免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间,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及宏观调控需要,自行决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在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多项税费上实施减免。具体减免幅度可达50%的税额范围内。
如果小型微利企业已享受其他税收优惠,那么这些企业同样可叠加享受上述减免。
统计数据表明,至7月20日为止,小微企业在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缓费等方面已累计获得一万两千五百的优惠。
详细来看,今年以来已有两万五千零五的留抵退税款退还给人。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小微企业是此项的主要受益。税务总局服务司及工信部中小企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同合作,进一步落实新的税费支持组合拳,优化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环境。这将有助于解决中小微企业的困难,推动其高质量的发展,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作出积极贡献。小微企业的美好未来即将到来,我们应共同助力其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