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修报修单_维修完工确认单

2024-12-1505:50:55销售经验0

物业业主报事报修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为规范和指导物业区域内业主的报事报修处理流程,确保服务及时有效达到预定标准。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区域内业主反映的各种情况、报修需求及特约服务处理的全程服务提供。

3. 责任分工

3.1 工程主管负责协调解释超出维修服务范围的项目,并对服务范围外的报修内容进行费用评估;

3.2 工程维修员负责确认报修内容并执行维修工作;

3.3 客服专员负责录入维修信息,督促维修工作按时完成,并进行回访;

3.4 夜间值班人员负责记录和接待夜间的报修请求;

3.5 专业部门负责提供业主所需的特约服务。

4. 处理方法与流程控制

4.1 报修处理流程

4.1.1 当客服专员接收到报修信息后,应立即填写《报修情况记录表》,包括房号/位置、报修时间、报修内容、报修人以及接报人信息,并迅速通知维修员,开出《派工单》维修员及时到达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家;

4.1.2 工程维修部接单后,应迅速派遣工程维修员按约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4.1.3 对于业户的报修,物业工程部门将根据自身能力进行处理:

a) 如果报修项目在《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一览表》中,客服专员或工程维修员将评估维修的可行性和费用,与业户确认维修费用及是否进行维修;

b) 如果报修项目不在《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一览表》中,建议业户自行联系专业人员维修;如业户希望物业协助联系维修,则需经工程主管审批,由工程主管联系供应商并制定预算,经业户同意后实施维修;

并严格按照以程操作:

4.1.3.1 工程维修员向业户展示收费标准,经业户同意后开始维修;如租户、业主不同意,应向业户解释并记录原因,由工程维修员在《派工单》上注明并通知客服部;

4.1.3.2 若因材料不足暂时不能维修,应向业户解释清楚,预约下次维修时间并在《派工单》上记录相关情况;

4.1.3.3 维修工作完成后,请业户试用或验收,合格后在《派工单》上签名确认,工程维修员按《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一览表》收费;

4.1.3.4 维修结束后,在《派工单》内填写“出工时间”、“回单时间”、“维修人签名”,并将维修费用交至管理处财务部门打印缴费单,由客服专员交给业户;

4.1.3.5 若业户对收费有疑问,客服专员将协助其理解并解决。

4.1.4 其他部门员工接到业主报事报修时,需在个人工作记录本上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并按照4.1.1至4.1.3的流程进行处理。

4.2 维修注意事项

4.2.1 工程维修员时应携带必要的维修工具和材料,包括鞋套、地垫、维修价目表等;

4.2.2 如业户不在家,应在现场留下提示卡并与客服专员沟通,预约下次时间;

4.2.3 到达业户家时,应礼貌敲门或按门铃,等待应答后再进入;若无应答,应等候再次敲门;

4.2.4 进入业户家中后,应自我介绍并展示,告知维修方案和收费标准,获得业户同意后开始维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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