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具备丰富经验的HR,我深感其中原因颇多,而今我欲略述其三要害:
在之初,已有关于理想候选人的模糊轮廓,面试者大抵可分三类:不匹配预期、大致匹配预期以及超越预期。
对于首类,以“等待通知”婉言谢绝,实则是委婉的回绝。对于第二类求职者,虽然他们符合基本要求,但常会有多轮面试,因此并不会立刻做出决定,往往会考虑是否后续还有更佳人选。而第三类求职者则有可能在面试过程中就已引起高度关注,存在当场敲定的可能性。
为何不是绝对当场定夺呢?这便要提及公司内部的流程了。
多数企业内设有完整的流程,面试通常分为数轮进行。常见的为二至三轮面试,首轮往往由HR进行,通过后再交由用人部门的领导或公司高层进行进一步的面试。
每轮面试结束后,各面试官都会对求职者进行全面评估,综合多方意见后进行对比,最后决定合适的人选。这一系列流程显然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因此不能立刻通知结果。
这其中亦包含心理战术的运筹。当面试者显露急切之情时,有时会不自觉地降低自身的议价能力。而当他们感知到公司对其非常中意时,也有不少人选择提高自身价值。
尤其是在中高层职位的中,这种心理战术的运用尤为常见。以上所述,仅是过程中最基础情形的一种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