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尽管气温持续走低,但寒冷的冬天并未阻挡住某小区潜在业主们维护自身权益的决心。在售楼处及小区门口,他们连续数日以黑字白底为背景,声声抗议,意图借此向开发商施加压力,以推动双方走向谈判桌。
这起事件的起因源于购房时销售人员的承诺:每户门前将有一片宽敞的过道空间,如同楼道内的一处额外储藏室,且宣传资料上的平面图也明确标注了这一点。在建筑落成之后,两个管道井的增设侵占了原先承诺的空间范围。这让业主们感到自己受到了欺骗,从而引发了上述的行动。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购房过程常常伴随着对未来居住环境的期待与构想。我们往往先是通过模型与广告中的示范图像对房子进行初步认知,再通过销售人员的详细介绍做出决定。有的楼盘会设置样板间,但实际购买的房屋与样板间总会存在细微差异。在交完款项、签订合同后,很多人会觉得对开发商的道德约束成为唯一的保障。
这真的是唯一的选择吗?
答案是否定的。法律体系已经对消费者可能遭遇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考虑,并提供了相应的保护措施。针对上述情况,《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明确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虽为要约邀请,但若开发商就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作出的具体、明确的说明和承诺对合同的订立及房价确定具有重大影响,则应视为要约。即使这些说明和承诺未被写入买卖合同,也应被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违反者需承担违约责任。
那么,面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哪些形式的责任承担呢?违约责任主要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三种形式。对于上述案例,继续履行已无必要,业主可要求开发商采取补救措施或进行损失赔偿。
鉴于房子作为大多数人最重要的资产之一,购房决策应慎重其事。从接触到广告开始,就需要保持高度警觉,以免陷入不必要的困境。若有意购买某楼盘的房屋,建议从收到的广告资料开始,妥善保存所有相关文件,这些资料或许在未来的某一天会成为您的有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