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商务管理细则
(一)食领域电子商务的行政授权
1. 对品批发零售的行政许可授权。
2. 对食品销售业务的行政许可授权。
(二)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与环保责任
二、电子商务合同规范(先看约定,再行判断)
(一)电子商务合同的属性
1. 电子商务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并受《民》、《电子商务法》及《电子签名法》的规范。
2. 默认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有相反证据则另议。
(二)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成立规定:提交订单成功即为合同成立。
(三)数据电文在合同订立中的应用处理
1. 以下情形可视为发件人发送:
(1)经发件人授权发送;
(2)信息系统自动发送。
2. 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由收件人指定系统或首次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时间为准。
3. 确定数据电文的发送与接收地点时,先考虑主营业地,再考虑经常居住地。
(四)标的物交付时间的电子商务合同确定方式
三、电子签名规范(如保险合同中应用)
(一)电子签名的类型:电子化签名、密码签名、生物特征签名和数字签名。
(二)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率。但需注意,人身关系(如收养、婚姻、继承等)及公共事业服务(如供水、供热、供电等)不适用于电子文书和电子签名。
四、电子支付规定
(一)电子支付法律关系的三个核心要素。
(二)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的职责与责任,包括提供完整的交易记录。
五、电子商务税法规定
(一)电子商务经营者应依法并完成登记,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二)平台经营者的税收协助职责:未进行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义务发生后,应依法申请税务登记。
(三)对电子商务征税的一般原则包括中性、公平效率、税收法定和灵活性。
六、电子商务争议处理方式
1. 通过协商和解解决争议;
2. 由消费者或协会进行调解;
3. 向相关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