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谓高处作业,指的是所有在距离坠落基准面2m及以上的高度,有潜在坠落风险的地方进行的作业。
详细分类来看,高处作业主要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其作业高度(H)的具体范围如下:
1. 一级高处作业:高度范围在2m至5m之间。
2. 二级高处作业:高度范围在5m至15m之间。
3. 三级高处作业:高度范围在15m至30m之间。
4. 特级高处作业:高度超过30m。
高处作业还可细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三大类。
二、关于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
1. 任何进行高处作业的部门必须先取得《高处安全作业证》,并实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开始施工。
2. 审批《高处作业证》的人员需亲临现场,确认安全措施已到位后,方可批准进行高处作业。
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及施工安全要求。对于存在职业禁忌症(如高血压、心、癫痫等)的人员、年老体弱者、过度疲劳者、视力不佳者以及酒后人员等,禁止进行高处作业。
4. 在进行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需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后方可施工;若发现安全隐患,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5. 作业前,高处作业人员需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并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及登高、设备。
6. 高处作业应设立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全程监护,监护人需坚守岗位。
三、关于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1. 施工前,施工单位需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并填写在《高处安全作业证》内。
2. 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高处作业材料、、设备不得使用。
3. 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必须放入工具袋中,手不得携带物品。严禁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对于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在脚手架上堆放时,需采取防坠落措施。
4. 在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作业中,需事先与负责人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此信号记录在《高处安全作业证》的备注栏内。
5. 在轻型材料如石棉瓦、瓦楞板等上面作业时,必须铺设稳固的脚手版并固定好,脚手版要有防滑措施。
6. 当高处作业与其他类型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照既定的路线上下进行,禁止垂直交叉作业;若必须垂直交叉时,需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7. 高处作业与地面需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
8. 在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应采用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方式操作,同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9. 在靠近输电线路进行高空工作时,要保持与普通电线1.5m以上的距离;与10KV以下高压电线保持2.5m以上的距离;与35KV高压线保持3m以上的距离,同时要防止运送导体材料时触碰电线。
10. 若高处作业地点存在冰块、霜雪等杂物时,需清理干净并采取防滑措施;在遇到六级以上大风、雷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空工作。
四、使用安全带的安全注意事项
1. 安全带应定期检查及荷重测试,确保使用具有合格标志的安全带。
2. 避免让棉纶、涤纶等材质的安全带接触高温环境。
3. 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有无损坏和附件缺失的情况,切勿凑合使用。
4. 安全带的挂设应遵循“高挂低用”的原则,即安全带应挂在人的垂直上方位置;避免采用低于腰部的挂设方式。
5. 安全绳的安全挂点需稳固可靠,禁止挂在尖锐棱角上。
五、使用梯子的安全注意事项
1. 使用前要仔细检查梯子无损坏之处,确保其完整无缺档且横档间距适宜(以0.3m为宜)。
2. 梯子放置的基础要稳固可靠,不得垫高使用;斜度要适中;单面梯子与地面的夹角以60°-70°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