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对于高空作业证的管理与认证十分严格,分为两种类别:高处安装、维护及拆除作业证,以及登高架设作业证。
所谓高空作业,指的是在距离坠落基准面3.2米或以上高度进行的作业活动,其参与者均需特别关注。
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第五条规定,所有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即“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才能开始工作。
应急管理局颁发的这两种高空作业相关操作证分别是:
1. 高处安装、维护及拆除作业证涵盖利用专业设备进行建筑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等作业,包括电力、电信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空调安装与维修,以及各种设备设施和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和拆除工作。
2. 登高架设作业证则是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的搭设和拆除工作的。
这两种均由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颁发,有效期为6年,但每三年需要进行一次复审。
进一步细说这两种的具体工作内容,以便更好地理解它们的差异性。
对于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其工作范围包括:
1. 高处设备的安装工作,如通信塔、电力塔、广告牌等设施的安装。
2. 高处设备的定期维护与保养,如外墙清洗、电梯维护及桥梁检修等。
3. 对老旧或损坏的高处设备进行安全拆除。
4. 在紧急情况下参与高空救援行动。
5. 负责高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并执行安全措施。
6. 操作高空作业平台、吊篮等设备。
7. 对高空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和预防措施的制定。
而登高架设作业证的工作范围则主要涉及各种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以及安全网的搭建与维护等。
无论从事哪一种高空作业,都必须牢记持证上岗的原则。还有被广大高处作业人员所熟知的“三宝”:
其一为安全帽。使用前需检查其完好无损,帽衬和帽带齐全方可佩戴。
其二为安全带。在距离地面2米及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并确保其高挂低用,远离明火与尖锐物体。
其三为安全网。安装时不可过紧,系结点应均匀分布并绑牢。如有破损或老化现象应及时更换。
必须遵循的五大安全准则
①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开始工作。
②必须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高处作业需实施作业票制度,经批准后方可开始执行。
③必须做好个人防护。高处作业人员需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④必须符合工程措施要求。现场设施如脚手架、防护网等需符合安全规定。
⑤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护。高处作业现场需有专人负责安全确认、监护及通信联络等工作。
以上就是关于应急管理局高空作业证的相关内容及安全操作的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