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51年起,为填补西部白酒市场空白,包头酒厂应运而生。历经七十一载的风雨洗礼,这家酒厂已然成为“鹿城”包头地方酒文化的代表之一。
在包头,流传着“先有复字号,后有包头城”的民谚。百年前,晋陕的旅蒙商人在包头扎根,催生了“西口文化”。水草丰美、物产丰富的包头,一时之间商贾云集、经济繁荣,成为塞外的水旱码头。乔致庸等精明的晋商在解家菜园建立了“复”字号油坊。
新成立初期,华北酒专卖公司为支持地方酿酒业发展,派遣制酒师傅来到绥远省。孔祥安领衔的烧酒队伍在复字号的原址上公私合营,筹建了包头酒厂。
1951年7月,占地36000平方米的包头酒厂正式投产。两年后更名为内蒙古区地方国营包头制酒厂。经过不断的技术革新和品质提升,1953年开始生产瓶装酒——“二锅头”。
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包头制酒厂在工艺上不断创新。1957年,“二锅头”经过品牌注册和商标设计后,以“骆驼”为名推向市场,成为包头酒文化的代表。
此后,包头制酒厂不断发展壮大,从单一的散白酒生产到多类型白酒的生产,从小规模的工厂发展成为大型的集团公司。
开放以来,酒厂积极引进先进的设备和工艺技术,改善职工的生活条件,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其酒品被评为“内蒙古清香第一酿”,企业荣获“内蒙古老字号”称号,进入白酒百强行列。
进入新世纪后,骆驼酒业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为先导,致力于可持续发展。酒厂的综合收入和税收均实现稳步增长。积极拓展销售网络,产品畅销内蒙古及周边地区。
如今,骆驼酒业已成为集九峰山生态文化产业园、生态酿酒基地等多个产业于一体的集团化经营格局。其精心打造的“骆驼”和“峰”牌两大系列产品深受消费者喜爱。每一瓶骆驼酒都见证了岁月的芳华和时代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