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区食品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公布了《广西壮族区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这是推动我区食品安全工作迈向更高水平的关键步骤。
如何构建一个高效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呢?
《办法》详细阐述了食监管部门的职责与任务,为食品安全的监管提供了明确的指导。那么,对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而言,他们需要遵守哪些规定呢?
要想理解《广西壮族区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的背景,我们需从几个关键点来探讨。
第一,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是法律的规定。《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明确指出,要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而食品生产经营者则必须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第二,《办法》的核心内容包含五个方面。
其一,明确了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的适用范围和对象,包括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食品品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其二,明确了食监管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他们需要强化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追溯体系的有效运行。对于未建立或未能有效运行追溯体系的企事业,将依法处理。还建立了部门间的协作机制,确保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追溯体系能够顺畅衔接。
其三,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他们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并确保追溯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其四,详细规定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需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真实、准确地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销售等记录,实施记录管理制度,从而确保从采购到销售各环节都能实现有效追溯。
对于不同类型的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餐饮企业,《办法》也提出了具体的制度和要求,以确保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内依法进行经营活动。企业还需记录运输、贮存、交接等环节的基本信息。
《办法》还明确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主要方式。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技术来建设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并在特定产品中应用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对于不具备信息化条件的企事业,可以采用纸质记录等方式来实现可追溯。支持和鼓励行业协会、第三方建设公正的追溯管理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