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建立公司内部公平竞争机制,明确各层级的工作目标与职责要求,从而为员工发展、人事调整、薪酬调整、奖金发放及培训开发等提供坚实依据。基于这一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小企业公司,确保公司内部管理的统一性和连贯性。
3. 定义
本规定中不涉及特定术语或概念的详细定义。
4. 职责划分
4.1 人事行政部的职责包括:
- 并培训绩效考核工作,提供必要的表单,并存档考核结果;
- 跟进并核实各部门提交的表单时间、指标的合理性及数据的真实性;
- 处理员工对考核结果的申诉。
4.2 财务部的职责包括:
- 提供并核实相关数据;
- 监督并检查薪资调整及奖金发放的过程。
4.3 各部门负责人的职责为:
- 根据公司的要求,设置各岗位的关键绩效指标(KPI),评估员工业绩,进行绩效面谈及反馈,指导绩效改进;
-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原则,以事实数据为依据,避免任何形式的偏袒和人情因素。
5. 绩效考核相关内容
5.1 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并以结果为导向。
5.2 绩效考核的范围包括:
- 已转正的员工;
- 参与绩效考核但不参与绩效调薪的特殊情况,如试用期满但入职未满半年、季度内请无薪假超过规定天数或季度内产假超过规定天数的员工。
5.3 每季度为一个考核周期。
5.4 绩效指标设置及权重分配如下:
- 关键业绩指标(KPI)权重为70%;
- 学习与成长指标(CPI)权重为30%。
6. 记录与文件管理
为便于管理和追溯,公司制定了与绩效考核相关的记录和文件管理制度。具体包括《绩效考核评估表》、《绩效考核申诉单》、《绩效提升计划单》及《绩效面谈记录单》等记录表格的编号与版本管理。确保相关文件的归档与保管。
7. 相关文件
本规定制定过程中参考了其他相关文件,但这些文件不作为本规定的附件。如有需要,可另行查阅。
8. 附件
本规定不涉及任何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