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流程,加强考勤监督管理,为员工的考勤统计及薪资计算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除总监级别以上(含董事长、总经理)的全体员工。
三、考勤管理
由专职考勤人员负责员工考勤的记录与监督工作,同时配合其他部门,共同确保员工遵守上下班制度。
四、打卡规定
1. 员工上下班(含加班)必须按规定打卡,上、下班各打2次,共4次打卡。
2. 员工因故未能及时打卡的,需在24小时内由部门主管开具证明并交予考勤专员处理。
3. 因公外出未能打卡者,需在24小时内提交《出差申请表》,经审批后报给考勤专员备案。
考勤种类包括:迟到、早退、旷工、出差、外勤及调休。
五、工作时间规定
工作时间分为冬季和夏季作息时间,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
休息日安排及加班时间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求自行安排。
六、管理规范及处罚
1. 因系统设备问题导致无法打卡的,由财务部考勤专员负责签卡处理,签卡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限。
2. 员工出差或请/休假的,需按规定填写申请表并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3. 严禁迟到、早退与旷工行为,不得擅自离岗或窜岗。违反规定的将按照规定处罚。
4. 计件员工的工作时间与其他员工一致;在生产任务完成且经同意的情况下可提前下班但需打卡。
5. 对于迟到、早退或离岗的行为,将根据时间长短进行扣减工资的处罚;旷工将按照规定加倍处罚。
6. 员工当月累计迟到与早退达一定次数者,除相应处罚外还将给予警告并罚款。
7. 旷工达到一定时限或次数的员工,将按照公司规定作自动离职处理。
8. 部门主管需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监管,如有员工实际未出勤却打卡的,将从重处罚。
9. 个人原因导致的漏打卡申请签卡,将按照规定扣减工资;逾期办理的也将进行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