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规划中,年度目标的设定需谨慎且精简,最佳数量不应超过五个。目标过多易导致关注分散,资源难以高效整合与利用,缺少明确焦点会导致管理方向模糊,进而难以推行有效的目标管理。
一、全面性(Integrity):目标选择需兼具全面性,既反映企业整体运营绩效,又体现企业发展所需的基本方针。如销售收入、利润等指标常被纳入年度目标中。
二、重要性(Critical):目标的选择对企业可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提升起着关键作用,如新产品开发、有效门店的开设等。
三、挑战性(Challenge):任何目标的设立都应具有一定的挑战性,需通过努力才能实现。
具有挑战性的目标才能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如同篮球架的高度设置,恰到好处的挑战使人产生动力。篮球架的高度既不是过高到无法投篮,也不是过低到无需跳跃便能得分。
四、激励性(Inspiration):目标的制定必须具有激励性,能够激发企业成员为达成目标而共同努力。
根据马斯洛需求理论,满足员工的需求是激励的起点。目标的制定应考虑员工的个体差异和需求层次,确保目标与员工的切身利益相关联。
五、可度量性(Measurable):目标的达成必须具备可度量性,即能够使用数据或客观证据证明其可信度、可证实性和可追溯性。
可度量并不意味着所有目标都必须量化,只要可以通过测评来衡量即可。
六、时限性(Time-bound):任何目标都应设定明确的实现期限。
期限的设定能够确保目标的实际可操作性,如年度目标必须在年内达成,月度目标必须在月内达成。
嵇国光管理专著《企业目标管理精要》由标准出版社于2002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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