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元的货物清关要多少钱_个人ems货物报关

2024-12-3009:19:49销售经验0

今天我们来分享一个价值币不足1000元,但最终却需缴款的实例。

不久前,我们曾提及个人物品的清关规定:若物品价值不超过1000元币,可以以个人物品名义进行清关,并免除税务。并非所有价值不超过1000元币的物品都能轻松通过清关而无需交税。接下来就让我们来看一个特殊的案例:

一位从事服装外贸的客户从丹麦进口了一箱服装织唛。这批货数量不多,总价值也未达到币1000元。在清关过程中,却并非如客户所预期的那样可以免税通过。客户在得知需要缴款后感到十分惊讶,甚至产生了放弃货物的念头。

客户原本以为这批货物可以免于交税,但DHL在清关时却发出了需要缴款的信息。客户对此感到困惑,不明白为何货物价值未超过1000元币却仍需缴款。于是,客户向我们咨询了这一问题。

尽管我们初步了解了情况,但仍本着认真负责任的态度与DHL取得联系,进一步核实客户的问题。

这位客户是以个人名义采购这箱织唛,并交由DHL进行清关。之前计算的总价值确实没有超过币1000元。

根据总署的规定,即使是以个人名义进口,如果物品并非个人自用,则不能按照个人自用的规定进行清关。如果应征的进口税超过50元,就需要缴款。

根据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的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的物品在依法征收进口税时,如果应征进口税税额在币50元以下(含50元),则可以免征。但是这个限额对于寄自或寄往不同地区有所不同。对于超出规定限值的物品,应办理退运手续或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尽管如此,如果邮包内只有一件不可分割的物品且经审核确属个人自用,也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客户需要缴纳的税款是符合规定的应缴税款。在我们向客户详细解释后,客户也明白了这一点,并最终缴纳了税款放行了货物。

借此机会提醒大家,商业用品与个人用品在清关时需严格区分。若以个人名义进口商业用品,可能涉及偷税漏税问题。请大家遵守法律法规,正规进口清关所购物品,不要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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