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确保公司各部门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交记录的管理,以保障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需要进行交工作的生产岗位及管理部门。
3. 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4. 内容
4.1 交接内容详述
4.1.1 当班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履行情况;
4.1.2 设备运行状况,包括存在的需要整改的事项及设备性能的评估;
4.1.3 生产及设备运行过程中的控制操作、停送电、开停车情况,以及异常情况的处理结果等;
4.1.4 安全、质量、工艺标准及相关操作要求;
4.1.5 重点注意事项,如特殊操作要求、安全隐患等;
4.1.6 设备、设施的完评估及维护情况;
4.1.7 其他部门或班组规定的交接内容。
4.2 交流程
人员需按照岗位交接的内容,逐项向人员详细说明。
4.3 要求
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地点,按照交内容做好交接准备,并在交记录上双方签字确认。
4.4 交记录及其他记录的管理
交人员需认真填写交记录及相关设备运行、检查记录等,记录应规范整洁,不得随意涂改。
4.5 交的责任与
出现以下情况时,人员有权向部门领导汇报并拒绝:存在生产、设备、设施安全隐患未处理、记录填写不完整、设备未清洁保养、器材工具丢失、临时工作未完成或人员弄虚作假等情况。
同样,人员若发现人员存在酒后上岗、精神状况不佳、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未按时交接或未认真听取汇报等情况时,也有责任向部门领导汇报并拒绝。
4.6 现场检查与交接
人在前应对现场进行详细检查,及时发现人员遗留的安全隐患。交必须当面进行,不得提前离岗或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交。
4.7 交的后续处理
交工作完成后,如人员发现班组遗留的问题,应由人员负责立即处理。交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部门负责人或班组长负责处理。
4.8 交记录的管理规定
交记录是连续生产作业流程的基本原始记录,是各项管理的基础。公司应统一制定交记录,明确其内容、格式和式样。记录必须字迹清晰、工整,严禁随意涂改。各部门应定期检查交记录,杜绝存在空白栏未填写或代签等不规范现象。
4.9 违规与处罚
由于人员早退或人员迟到导致的交问题,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因交接不认真导致隐患未能及时清除的,也将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各部门疏于管理导致违反交规定的,公司将处罚部门安全责任人并责令改正。
4.10 其他相关记录
除交记录外,其他相关记录也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