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际成本法下的原材料账务处理
1、采购环节
① 货已经入库
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原材料”,以及“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
② 货物未入库,款项已支付或已经确认应付
借:在途物资,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货物收到后再从“在途物资”转入“原材料”。
案例1:实际成本法下采购原材料
原材料单位成本
=(货物总价÷(总数量-损耗数量))。
③ 货到付款单据未到(暂估入账)
2、在库期间的账务处理
① 在库原材料的正常损耗
无需进行账务处理,只需调整原材料单位成本。
非正常损耗及其他相关会计处理
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会计分录,涉及到的会计科目包括“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转出”等。
④ 发生跌价准备
借:信用减值损失,贷:存货跌价准备。
领用与出售
领用原材料时的会计分录涉及“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出售原材料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并结转成本。
二、计划成本法下的原材料账务处理(与实际成本法不同部分)
1、采购环节
采购原材料后,先记入“材料采购”科目,实际成本+应交税费合计金额,然后结转原材料和材料成本差异。
案例2:计划成本法下采购原材料
会计分录中涉及“材料采购”、“应交税费”、“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等科目。
在库期间的账务处理与计划成本相同
与实际成本法不同之处在于使用“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来处理。
3、领用环节的账务处理
领用和出售原材料时,需要考虑到计划成本和材料成本差异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