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库存的盘点结果往往不是盘亏就是盘盈,几乎没有完全无差异的情况。
每当库存出现差异,公司通常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其中仓库管理员,即我们的库管人员常常首当其冲。经验丰富的注册采购经理认证CPPM老师指出,盘点的差异责任并不一定完全在库管身上,一昧的处罚往往只会引发库管人员的不满与抵触。
那么,我们应如何科学地确定差异标准并实施处罚呢?注册采购经理认证CPPM的专家给出了他们的见解。
采用“出入库盘点金额差异率”作为差异考核的依据。在处理盘点处罚时,与金额挂钩能够使处罚更为量化,更为合理。当盘亏与盘盈物资同时出现时,若盘盈物资并非滞销品,建议按照CPPM老师的建议,允许两者金额进行对冲,实现盈亏抵扣。具体的计算方式为:出入库金额差异率 = (盘盈金额 - 盘亏金额)÷ 同期出入库总金额。
仓库的差异率不可能完全为零。企业应合理设定一个允许的差异率上限,超过此上限再考虑执行处罚。CPPM老师建议,在每年做预算时,仓库可申请一定比例的耗损预算。若盘点差异超出预算部分,可通过扣罚员工奖金的方式处理;而若差异少于预算比例,则可将剩余金额作为仓库人员的奖金。
考核盘点差异率时需结合库房的人员数量。若对一个人管理大额仓库与多人管理同等价值仓库的考核标准一致,显然是不合理的。例如,对于拥有三个库管人员的仓库,规定其盘点差异率不得超过某一百分比。若该仓库人员编制缩减为一人,那么对应的差异率指标也应相应提高,例如提高至原指标的三倍。在此范围内不应进行扣罚,以体现对单一库管人员工作负担的合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