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一定要写离职申请吗_离职千万别写四个字

2025-01-0317:04:56经营策略0

在之前,我们曾讨论过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帖子,那主要是针对公司出现特定违法情况时适用的。现实生活中,因个人与单位领导或同事间的矛盾,亦或是出于个人发展考虑而希望离职的情况屡见不鲜。那么,对于这类普通离职情形,我们应该如何妥善处理呢?

许多寻求离职的伙伴们会选择撰写《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并提交给领导,但常常会遭遇领导不批准的情况。实际上,作为劳动者,我们更应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因为,若选择申请书,则意味着主动与雇主协商,公司可能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来与你协商。若公司不批准你的离职请求,你将面临一定的风险。

申请书并非全然不可用。如果你有充分的信心公司会同意你的离职申请,那也是可行的。这样能够让你免于提前一个月的通知限制。但若你心中没有把握,还是建议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提前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那么,如何发送这份通知书呢?这直接关系到后续的证据收集与保存。以下是发送通知的几种方式:

1. 直接将通知书当面交给领导或门,并尽量让对方签字确认收悉。

2. 通过邮政EMS将通知书寄送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领导,务必保留邮寄底单和送达的物流信息,以备后查。

3. 你也可以将通知书的电子版拍照,并通过邮件或微信发送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人事专员以及直属领导,便于日后作为证据使用。

附加一点小贴士:为何要同时发送给法定代表人呢?这是为了避免公司在后续主张你发送的对象并非其员工,从而减轻你自己的举证负担。

如果你真的急需离职而不能等待一个月的时间,那么请尽早通知公司,并做好工作交接,以避免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仍应按照约定支付你的工资。如果公司主张因你违法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并要求扣除相应款项,那么公司需要提供实际损失的证据,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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