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预设成本控制框架的企业里,产品的实际成本由既定的成本额度、差异及成本调整三个关键部分构成。详细计算过程如下所述:
产品实际成本 = 既定成本额度 + 成本差异 + 成本调整
成本差异指的是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各项生产费用的实际支出与既定成本额度的差额。若实际成本高于既定成本额度,则为超支,常被称作不利差异,并采用正数表示;若实际成本低于既定成本额度,则为节约,常被称作有利差异,并采用负数表示。计算成本差异不仅用于产品实际成本的核算,更重要的是为产品成本控制与考核提供有效依据。
对于直接材料成本的差异计算方法有三种实用方法:
1. 限额法:采用限额领料单控制材料领用,超出限额的领料需通过超额领料凭证进行记录。超额领料数即为不利差异的体现,而限额领料单的余额则反映了实际消耗低于定额的有利差异。
2. 整批分割法:通过将产品毛坯数量与消耗定额相乘得出定额耗用量,再与实际耗用量进行对比,从而得出成本差异。
3. 定期盘存法:定期对生产中存余材料进行盘点,根据盘点结果和领用数计算实际消耗量,再与定额相比较得出差异。
直接材料的定额差异主要反映耗用数量上的变化,价格差异则需单独列示。直接工资的差异因工资形式不同而异。在计件工资制度下,按预定计件单价计算的工资即为定额工资。差异包括工时差异和工资率差异两种类型。
对于制造费用,定额差异通常是通过比较实际发生额与按生产计划完成比例调整的费用计划来得出。这些差异由产成品和在产品共同承担,可按两者定额成本的比例进行分摊。
当谈到定额变动时,这是由于对现行定额进行修订,新老定额间计算的定额成本出现差额。由于产品结构、技术进步、生产改善、新设备使用及劳动生产率提高等因素,现行定额与定额成本需相应调整。月初的定额变动调整涉及将月初在产品的原定额成本按新定额进行调整,并计算月初在产品的定额变动数,以确保月初在产品的实际成本不受定额修订的影响。
若发现定额存在明显不合理之处,月份内也可对现行定额进行修订。对于月中修订的定额,需根据新老定额及零部件数量计算定额变动。次月仍需按月初修订的定额继续进行计算和调整。
在实际工作中,通过成本计算单或产品成本明细账来计算实际成本是常见的做法。这些工具的格式依据企业的生产、产品种类及零部件数量进行灵活设计,通常包括月初在产品、当月生产成本、生产成本合计等栏目,并按成本项目详细填列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