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对材料进行日常核算时,采用计划成本是一种常见的方法。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发出材料也有多种情形:
①当生产、经营管理需要领用材料时,企业会根据材料的用途和计划成本,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会计科目,并在“原材料”科目中记入相应贷方。
②当企业出售材料时,会按照出售材料的计划成本,将“其他业务成本”记为借方科目,并在“原材料”科目中记入相应贷方。
③对于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企业会按照发出委托加工材料的计划成本,将“委托加工物资”记为借方科目,并在“原材料”科目中记入贷方。
以乙公司为例,作为一般人,它采用计划成本来核算材料的日常成本。根据“发料凭证汇总表”的记录,不同部门领用的材料计划成本需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应将发出的材料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并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进行结转。根据材料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费用或成本科目。
材料成本差异应当按期分摊,不应一次性在季末或年末进行计算。每年末,企业需对材料成本差异率进行核实和调整,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关于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方式如下:
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公式为:差异率 = (月初结存的成本差异 + 本月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 ÷ (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 + 本月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 × 100%
本月发出材料应承担的成本差异计算方式为:应承担差异 = 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 × 材料成本差异率。
若企业各期材料成本差异率相对稳定,也可采用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来分摊本期的材料成本差异。
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公式为:差异率 = 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 ÷ 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 × 100%
发出材料应承担的成本差异计算方式为:应承担差异 = 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 × 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
以乙公司为例,其月初结存L材料的计划成本及成本差异情况,以及当月入库情况都会影响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及各科目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额。
通过以上方式,企业能够更准确地核算材料的实际成本,为经营管理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
合理的成本核算方法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至关重要。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操作,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