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某在建高速公路工程劳务及机械租赁分包控制价格的说明(2020年4月)
此项工程为云南省的重要交通建设项目,详细列出了分包(劳务+机械)的招标控制价格。该价格并非最终合同价格,实际合同价格可能会略低于此价格。
该标段不含税总金额预计约为两千六百万元币。
一、工程数量暂定,最终结算以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签字确认的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为准。招标方有权调整标段范围及相应工程量,投标方需无条件遵守,并不得向招标方索取任何额外费用。
二、投标综合单价包含了多种费用。这其中包括乙方人员的所有劳动相关费用,如工资、保险、“五险一金”、病伤工资、医费等,以及劳动用、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停工费、性人工调差等。还包括了差旅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辅材费、小型机械费用等所有相关费用。
三、关于意外伤害险,该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算。若由招标方统一购买,投标方需按实际购买金额返还给招标方。
四、综合单价中已经考虑了柴油费用。
五、当材料由招标方运送至工地后,投标方需负责材料的保管、转运和使用。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劳务单价中,不再额外支付。对于任何因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或浪费,投标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六、关于驻地建设,投标方需自行负责进场后的办公、生活区临时设施等建设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办公和食宿费用已包含在劳务单价中,不再支付其他费用。临时设施所需的临时用地由招标方负责协调。
七、施工便道方面,招标方提供主便道供施工进场之用,其他便道由投标方自行解决。施工段内的运输便道维护费用已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不再单独计费。
八、施工用水和用电方面,投标方需自行解决用水问题;对于用电,若沿线电源已接通,则由投标人提供用电需求并承担相应费用;若需自发电或使用三级配电箱,相关费用及管理按照招标方的规定执行。
九、关于施工测量放样工作,投标方需配备测量员并完成相关放线工作,积极配合项目测量员进行点位复核。
十、在施工过程中,投标方必须服从招标方的调遣和安排。如出现不服从调配的情况,将按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十一、关于环境保护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现场防护及标识标牌材料由招标方提供,而安装、保护和拆除工作则由投标方负责。其他如洒水车洒水降尘等措施费用由投标方自行考虑并解决。
十二、招标方提供的材料包括片石、块石、碎石、砂砾、水泥等在内的多种建材。
十三、对于施工中产生的抽排水费用,已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费。
十四、在相关施工道路口,投标方需安排保通人员并服从项目部的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