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培训的完善程度”的评价标准涵盖了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健全。
(2)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这个计划应该具有全面的覆盖性,囊括企业的各个层面和各类人员。
全员安全培训计划必须符合五个关键点: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主导制定;要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地详细规划;明确培训的时长、目的、参与人员、授课人、学时以及具体内容;计划需具备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易于操作;实施过程需严格遵守,若有特殊原因需调整实施时间,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需接受主管部门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必须确保取证,否则视为教育培训不合格,并需按照规定接受行政处罚。
(4)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新进员工在上岗前必须完成培训,相关方人员与本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率也需达到100%。
(5)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的应规范建立,中应真实记录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参与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信息。
企业安全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培训计划、学员名单及考勤记录、学员考核成绩表、综合考评报告等。若企业委托外部机构进行安全培训,服务合同也应纳入中。
员工的安全培训应包含:员工登记信息或新员工入职登记表、历次安全培训的记录和考核记录、安全生产奖惩记录等。若有特殊行业要求学历等资质的,还需保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培训内容必须与培训计划相吻合。若因特殊原因导致计划推迟实施,需有主要负责人签字的书面说明。未实施的计划将被视为未按照规划进行培训。
参培率的定义及计算方式:
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员工总数以企业缴纳社保的人数为准,包括外包施工单位人员)的参培率计算公式为:
参培率=(企业参培并建立个人的员工人数/企业员工花名册总人数)×100%。
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若员工人数少于10人,可以仅以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员工为基数来计算全员培训率。
附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培训完成率考核指标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