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接下来来深入探讨“真理”这个重要概念。追求真理一直是人类的精神动力,也是人类认知论的深层追求。我们如果理解了求真的本质,就会明白在真正认识论的层面上,达成真理的难度极大。
我们通常所说的真理,其实可以大致分为几层。
第一层是符合论真理。这是我们最常见的真理观念,即观念或陈述的真假在于是否与事实相符合。只有当它们与事实相符时,才能被认为是真实的。
第二层是自洽论真理。这种真理强调理论或陈述在逻辑上的自洽性,即理论或陈述内部各部分之间的一致性。自洽并不等于真实,因为任何理论或陈述都可以通过非精密的逻辑达到自圆其说的效果。
第三层是实用论真理。这种真理认为能够产生实践效果的就是真理。但这个观点在实际讨论中并不成立,因为实践并不能检验真理。
第四层是公约论真理。这种观点认为得到大多数人公认的就是真理,但实际上这更多是哲学的体现。
第五层是直观论真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眼见为实。我们的感知并不总是提供真相,因为我们的感知本身就带有主观性,会扭曲外部信息。
那么,什么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呢?在西方哲学体系中,我们很少见到像“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样的表述。斯宾诺莎和黑格尔曾提出,“真理的尺度就是真理本身”。这看似是一个同语反复的表述,但深入思,我们会发现实践并不能检验真理。因为不同的生物或物种,由于感知模式的不同,对同一事物的认知可能会有所差异。比如蝙蝠和人类的感知方式就大相径庭,各自在实践中得出的结论也可能不同。实践不仅不能检验真理,反而只能检验真理的破溃。
那么,真理的趋势是什么呢?我们通常认为人类在认识的长河中,是从相对真理逼近于绝对真理。但如果我们深入理解感知的本质,就会发现这个观点需要重新审视。因为我们的感知是通过自己的主观感知属性来捕捉和处理信息的,这个过程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随着知识的发展和进步,我们处理的信息量越来越大,但这也意味着我们的感知中附加的主观要素越来越多,感知扭曲量也可能越大。从逻辑上推导,我们的感知进程不一定是越来越逼真于本真,反而可能是越来越远离于本真。这和我们的知识越发展,它被证明是错的越快的现象是相匹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