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符合出口退税办理条件的外贸企业,虽然对出口退税流程感到陌生,但我们仍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个最新的出口退税流程及操作细节,以供参考。
第一步:在网站上申请并领取核销单据。操作步骤:进入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出口收汇”模块,然后进行核销单申领操作。
第二步:领取书面核销单。需携带电子口岸IC卡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出口企业核销介绍信”至外汇管理局,领取纸质核销单。
第三步:进行核销单备案。操作步骤:再次进入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出口收汇选项,然后进行口岸备案操作。
第四步:完成出口报关手续。与货代公司合作,按照其要求提供所需通关资料,配合完成出口报关流程,并收集报关后的相关文件,如装箱单、提单、核销单、报关单等。
第五步:开具出口专用。填写并打印出口商品专用,然后至国税局领取出口专用。
第六步:进行征免申报。在出口退免税申报软件中录入所需资料,并分别打印给外汇局和出口公司。
第七步:在电子口岸系统中进行出口收汇操作,并提交企业单证。
第八步:登录出口收汇网上核销页面,填写并提交核销信息,并打印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
第九步:进行工行出口收汇核销。需记录收汇时间和核销货值。
第十步:携带所需文件至外汇管理局进行核销,包括核销单、报关单、工行盖章的核销单、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以及电子口岸IC卡。
接下来,登录国税系统,填入相关报表和申报表。
第十一步:将免税资料上传至国税网站上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
第十二步: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完成申报后,将申报信息另存至U盘。
第十三步,制作出口退税纸质资料(附上参考资料封底),携带U盘中的信息至国税局进行申报。
随后,等待国税局的批复通知。
一旦接到批复通知,携带批复文件、公章和印鉴章再次前往国税局办理出口退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