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消息,广西壮族区办公厅已发布新的文件《关于进一步推动广西新能源汽车应用及发展的通知》。文件内容指出,为了推进广西新能源汽车的广泛使用及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广西正全力以赴优化新能源货车的交通通行权。
在广西地区,自今年初起,各地级市都开始执行新能源货车的差异化交通管理措施。这一对新能源货车进行了友好调整,不仅延长了其通行时间,还扩大了其通行范围。部分条件成熟的城市甚至对轻型厢式及封闭式的新能源货车实行了不限行的,只在部分高峰时段(如早高峰7:00至9:00和晚高峰17:30至19:30)进行适度限行。纯电动货车也得到了特别的待遇,它们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限制。
回顾过去,为响应碳达峰、碳中和的宏伟目标,广西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便利居民出行以及推动城市低碳发展等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特别是抓住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广西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值得一提的是,《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自2021年5月2日起正式实施,该计划旨在通过三年的时间,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全区的广泛应用。
按照该行动计划的规划,广西计划在三年内力争新增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28.2万辆以上。其中,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增量汽车电动化率均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2021年目标为新增7.2万辆以上、电动化率达到12%以上;2022年则计划新增9万辆以上、电动化率达到15%以上;至2023年,广西预计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增量汽车电动化率达到20%以上的宏伟目标。计划在三年内建设5万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确保充电网络布局更加合理,服务更加便捷。具体到每年,2021年将建设2万个充电桩,而后续两年则根据需求和进展情况逐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