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结构为何分为六大项的深层解读
有疑者问,成本结构为何非定于六项不可?又岂能简化为五项或扩展为七项?这其中有何深意?
以销售费用为例,乍看之下似乎与管理费用颇为相似,是否可将其归并至管理费用之内?
事实上,这六大项是在众多企业的财务管理实践中,经过长时间总结所形成的共识,也是会计规范准则的体现。企业界与学术界均认可这六大部分作为成本结构的基本框架。
虽然理论上看似可行将销售费用与管理费用合并,但这样做却不利于直观地展现销售费用的具体规模与占比。销售费用实际上能够反映公司的市场开拓和运营管理的方向。对投资者和管理层而言,这都具有重要意义。
成本费用的项目设置不仅仅是简单的分类,更是管理意图的体现。
我们常常提到的“前三大项”与“后三项”是如何划分的呢?
前三大项——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成本,共同构成了生产成本的核心内容。那么后三项——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及管理费用聚合之后应如何命名?
一般我们称之为“销售及一般管理费”(SG&A),即Sale General & Administrative Costs的缩写。
那么,这六大成本费用又该如何精确计算呢?
前三大项因为与产品的生产过程紧密相关,其成本通常通过详细的核算来得出,往往能在生产现场获得准确的数据。比如矿泉水瓶的直接材料、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人力投入及机器设备折旧等信息。
相较之下,后三项一般行政管理费用(包括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往往不直接与产品生产挂钩,我们只能得到某个时间段的总费用。
问题在于,如何将这些期间总费用分摊到单个产品上呢?
针对这一问题,存在两种主要的分摊方法。
传统分摊法和ABC作业成本法。
传统分摊法通常以直接材料、人工工时或机器工时作为分摊的标准。这种方法简单易行,将SG&A除以产品所消耗的材料或工时来进行粗略分摊。但这种方法可能并不完全公平,仅凭材料成本高低来决定分摊费用的多少缺乏充分的理由。
理想情况下,如果能找到一个更为公平、精确的分摊方式会更为理想。这就是ABC(作业成本法)的用武之地。
ABC法是一种“基于活动的成本管理”方法。它首先识别与产品相关的所有作业(活动),这些作业的多寡、复杂程度与产品本身密切相关。通过作业量(活动量)作为桥梁进行分摊,能更准确地将费用分配至产品。
对于一般行政费用,我们不仅需要关注费用的总额,更需要关注分摊的方法是否合理。
在商业谈判中,特别是在与供应商的价格谈判时,询问其采用的费用分摊方法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我们有更高的议价能力,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一定的优惠或更合理的分摊方式,从而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