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资金管理能力,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与高效运转,依据《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为资金管理的核心部门,负责资金的统一收付、核算和监管。公司高层对资金安全与有效使用负责。
第 本制度适用于上海银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子公司、分公司及项目部。
第二章 资金用途与规范
第四条 资金仅可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拓展、项目实施以及相关零星开支,如零星采购、因公出差等。
第五条 资金的使用必须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挪用、转借或用于其他非业务相关用途。
第三章 申请人员资格与流程
第六条 申请资金的员工需有明确的业务需求和用途,并由业务实施人员提出申请。
第七条 申请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业务经验和能力,主要包括部门主管、项目组负责人及部门经理等职位。非上述职位人员不得申领资金。
第四章 资金专员与台账管理
第八条 公司设立资金管理专员,隶属于财务部,负责建立和管理资金台账,记录资金的申领、使用、报销及回收情况。
第五章 申请与审批流程
第九条 员工需临时借用资金时,需填写借款单,内容包括日期、借款人、用途和金额等,并按照公司流程进行审批。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第六章 报销与管理
第十条 业务完成后,借款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并按照规定填写和审批。
第十一条 报销时,财务人员需核对台账,对超支或不足部分进行处理。长期借用资金部门可经财务部核准拨付定额备用金,并规定使用范围,同时需专人负责管理,并妥善保存相关凭证。
第十二条 备用金的使用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第七章 资金额度与审批权限
第十 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过部分应按程序审核后办理支付结算。员工出差借款根据预计费用核定额度。各工程项目备用金额度根据项目情况确定,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审批。其他备用金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金额,审批人员需严格按照额度审批。
第八章 清理与归还
第十四条 财务部需按月清理备用金台账,对拖延不还者有权从工资中抵扣。所有备用金不得跨年度使用,特殊情况需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员工工作变动时应及时退回备用金。
第九章 考核与责任
第十五条 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备用金负管理责任,公司高层对整体备用金负管理责任。借款人需及时要求对方开具合规并办理报销。
第十章 财务核算与监督
第十六条 财务部备用金专员需每月更新台账,总账与明细账应核对无误。定期分析备用金使用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汇报,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第十一章 监督与检查
第十七条 公司财务部定期对项目人员备用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银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上海银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