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搅拌站工作人员需提前与试验室沟通,告知当日所需拌制混凝土的规格、数量、施工部位及施工方法,并申请相应的施工配合比。搅拌站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经过全面严格的质检,确保全部合格。
试验室在开盘前需对砂石料进行含水量测定,根据测定结果调整混凝土的理论配合比为实际施工配合比,并填写相应的施工配料通知单,这份通知单需经技术主管的审核确认。
在每班的工作中,含水量的抽测次数根据天气情况进行调整。在常规情况下,每班会进行两次抽测;而当处于雨天时,则应增加抽测次数,并根据结果及时调整混凝土的施工配合比。
搅拌站工作人员需准时前往试验室领取施工配料通知单,并严格按照通知单中规定的施工配合比进行配料。所使用的材料必须与配合比中的要求相一致,严禁非专业试验人员擅自调整配合比。
搅拌站内需在显眼位置设置施工配合比的标识牌,并有专人负责更新信息。标识牌的制作需按照业主或监理的要求进行,内容包括施工部位、施工队伍或班组、原材料的名称、产地、规格,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理论及施工配合比,每盘混凝土的材料用量,以及试验员、技术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的信息。
正式开始拌制前必须通知试验人员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
在配制各种材料时,配比要精确,严格过秤和自动计量,不得采用体积计量法。对于材料计量的误差范围有明确规定:水、水泥、外加剂、外掺料的误差为±1%,集料的误差为±2%。搅拌机应选用卧轴式、行星式或逆流式强制搅拌机,并采用电子计量系统对原材料进行计量。搅拌站的计量装置必须经过有资质的计量单位标定后才能使用,同时工地试验室需保存标定。
站内材料的管理需严格规范,对于水泥、外加剂、外掺料等要防淋、防潮、防过期、防交叉堆放、防误用。已检料、待检料和不合格料需分仓存放。
搅拌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顺序投入材料,确保先细骨料、水泥、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再加入用水量,待砂浆充分搅拌后投入粗骨料,并继续搅拌至均匀。每个阶段的搅拌时间不得少于30秒,总搅拌时间控制在2分钟至3分钟之间,以确保混凝土搅拌均匀、充分,不离析、不泌水。
所有外加剂(粉剂)的添加必须使用重量法,禁止使用体积法。各搅拌站需配备案称一台,并使用小塑料袋分别包装外加剂与水泥一次加入。对于外加剂(水剂),则采用电子计量的方式进行添加。
各搅拌站需建立每工作台班的用料台账,如水泥、外加剂的用量,这些台账必须真实可靠,作为评价混凝土搅拌质量的重要依据。
试验人员需对水灰比、坍落度、含砂情况进行严格控制,禁止其他人员随意向混凝土中加水。同时按规定进行取样和制件。在混凝土拌和质量稳定前,试验人员不得离开,并应随时返回查看质量。新拌混凝土的坍落度及和易性试验每两小时进行一次。
在冬季搅拌混凝土前,需进行热工计算,通过加热水或集料的方式,确保混凝土的入模温度符合规定。而在炎热季节,可通过搭设遮阳棚、使用低温水搅拌等措施来降低混凝土拌合物的温度,或尽可能在傍晚和晚上搅拌混凝土。
中心试验室和工地试验室需随机检查搅拌站的混凝土拌和质量,并抽取检查试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