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领域方面:
新版的管理办法不再单纯以终端产品为衡量标准,而是更加注重考察产品功能背后所依托的核心支撑技术。
二、关于筛选性指标:
产品(服务)必须属于《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所规定的范围之内,这是进行筛选的基本条件。
三、关于重要否决指标:
公司的主营范围应当清晰明确,若企业业务中未包含研发、技术服务等描述,而主要是代理销售、加工等业务,那么在专家评审时,这类企业的申报材料将会受到重点。知识产权与主营业务产品的关联性也是评审中的重要考核点。例如,若某类普通产品仅拥有生产线相关的工具性质实用新型专利,那么这可能显示出对高新产品的技术支持不足。
四、关于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以及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八大领域。
五、关于成果转化的问题:
若技术含量不足,缺乏有效的佐证材料,且内部管理混乱,可能导致知识资源的流失。这将对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产生不利影响。
六、评价性指标概述:
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能力主要包括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这两项指标在评价中占据重要的地位(总分为30分)。
七、科技成果转化的要求:
企业每年至少要实现五项以上的科技成果转化。需要注意的是,同一科技成果若在国内外均有转化,只能计为一项;而同一科技成果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同样也只计为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