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包服务费依据_总承包管理费计算依据

2025-01-1001:38:18创业资讯1

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模式的理解与解析

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建设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总承包计量规则和计价方法。为更好地理解与总结现阶段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最常用的计价模式,以下将详细阐述固定总价计价模式、固定单价计价模式以及费率下浮计价模式的特性。

一、固定总价模式详解

固定总价合同,常被业内人士称为“闭口合同”。在这种模式下,

该模式以固定不变的总价款完成约定的工程量及相应工作。其“固定”的特性意味着,除非业主对工程量和设计进行变更,否则合同价款不作调整。此模式对于发包方而言,有助于项目投资的稳定控制并简化项目管理流程。

在工程总承包中,费用通常由设计费、设备费、备品备件费、建筑安装工程费、技术服务费等组成。对于不包含生产设备和工艺设备的房屋建筑工程,其招标控制价通常以项目投资估算或初步设计概算为基础确定,中标价即为固定合同总价。

此模式的特点包括:

  • 建设投资在招投标结束后相对固定,有利于发包方成本控制。
  • 承包方在满足质量、技术标准及发包方要求的前提下,通过设计优化和技术改进,可享有节约的投资。
  • 对于发包方而言,风险较小,管理相对简化。
  • 虽然总承包方承担较大风险,但报价时需考虑多种风险费用,因此合同总价相对较高。

二、固定单价模式详解

固定单价合同模式是指根据招标时的图纸、文件和技术资料确定的固定单价,而工程量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结算。

在工程总承包发包时,由于往往只有项目的功能要求和设备的技术参数要求,无传统施工招标那样使用确定的工程量清单。发包方通常根据设计方案、类似工程清单和技术指标来编制模拟工程量清单。投标方则根据提供的清单进行报价,形成签约合同价。

此模式的特点包括:

  • 避免审计风险,结算依据与传统清单计价模式一致。
  • 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处理。
  • 编制模拟清单工作量大,对专业人员水平要求高。
  • 可能存在工程造价风险转移及量的风险回溯至发包方的情况。

三、费率下浮模式简述

费率下浮模式是传统的成本加酬金模式的一种变体。在项目招标时,以项目立项批准的投资估算或方案设计对应的项目投资估算中的建安工程费及设计费等为基础确定招标控制价。投标人需提供下浮率进行报价,最终以招标控制价与中标下浮率的乘积作为签约合同价(暂定价)。

此模式下,合同总价的确定涉及多种因素如设计费、技术服务费和总承包管理费等,可以采取总价包干、费率包干或综合单价包干等方式。其主要特点包括:

  • 招标资料简单,推进速度快。
  • 施工过程中认质认价工作多,价格纠纷常见,成本控制难度大。
  • 措施项目清单主要依据施工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承包方可能通过增加非必要措施或采用经济性较差的方案来增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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