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篇—存货详解
一、存货概述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的,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产品。它还可能包括生产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周材以及其他用于销售的材料等。
二、存货种类
具体如:在产品、产成品、半成品、商品、在途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等。需注意,工程物资并不属于存货范围,而当周转材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时,也不应被视为存货。
三、存货确认原则
要确认为存货,需满足与该存货相关的经济利益有可能流入企业,并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被计量。
四、存货的取得方式
存货的取得方式包括外购、自制加工、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债务重组等。
对于外购取得的存货,其成本包括采购价以及入库前发生的相关费用支出(不含专票可认证抵扣进项税费)。
而自制加工方式的成本则包括进一步加工所产生的料、工、费。
五、其他取得与发出计量方法
除上述提到的方法外,存货还可通过提供劳务等方式取得,其间接成本费用需被确定。
在存货发出计量方面,介绍了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以及个别计价法等不同方法。
六、存货成本结转分录
当存货用于出售时,其成本需通过主营业务成本进行结转。若涉及其他业务成本(如销售材料),则需通过其他业务成本进行结转。
若已售存货曾计提过存货跌价准备,结转时需将对应跌价准备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七、期末存货计量与可变现净值
期末存货的计量需遵循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当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需按可变现净值进行计量;反之则计提货跌价准备。
同时解释了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式及其特征,强调了不同情况下可变现净值的构成可能有所不同。
八、存货清查盘点账务处理
对于存货的清查盘点,涉及“待处理财产损溢”这一过渡科目。对于存货盘盈盘亏以及毁损情况,需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如存货盘盈时,需借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经管理层报批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而对于存货盘亏、毁损,则需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贷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后续处理同样需经管理层报批,并考虑如收发差错、管理不善、有人赔偿等情况,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
九、存货减值分录处理
详细解释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转回以及结转分录处理,强调了存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规范。
十、注意事项与其他
在处理存货相关账务时,需注意取得确凿证据、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因素。也需留意会计准则中关于存货处理的其他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