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详述了食品标签的必要性及其具体要求:
在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必须要有清晰的标签。标签上应详细标明以下内容:
1. 食品的名称、规格、净含量以及生产日期,这些都是消费者在购买时需要知晓的基本信息。
2. 食品的成分或配料表也是标签上的重要内容,它能够让消费者清楚了解食品的原材料组成。
3. 关于生产者的信息,标签上必须标明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以及联系方式,以便消费者在有问题时能够及时联系到生产方。
4. 保质期是关系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指标,标签上应明确标示,让消费者了解最佳食用时间。
5. 产品标准代号是食品的质量标准,也是标签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6. 贮存条件对于保持食品的品质至关重要,标签上应明确标明贮存方法及注意事项。
7. 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剂,标签上需注明其在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让消费者明白其中所含的添加剂种类。
8. 生产许可证编号也是标签上必须有的内容,它是食品生产合法的凭证。
9. 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事项,也应按照规定在标签上标明。
对于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除了以上信息外,还需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以满足这些特殊人群的营养需求。如果食品安全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有特别规定,应遵循其规定。
在第六十八条中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时,需在容器和外包装上明确标示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的相关信息。
第六十九条强调了食品的显著标示要求,确保消费者在购买时能够明确知晓。
第七十条涉及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和包装要求,标签和说明书上需载明相关信息,并在标签上注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第七十一条明确指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能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需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标签、说明书应清晰、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显著标注,易于辨识。如果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则不得上市销售。